陈水扁29日出庭应讯,向在场传媒挥手。 “机要费案”2006年爆发,当时陈水扁主张相关资料均属机密,因而侦审期间许多资料都被密封。但陈水扁29日出庭却改口,指有些文件制作时,还没“国家机密保护”」,因此不算机密。
台湾高等法院29日继续审理“机要费案”,上午开秘密庭提示“秘密外交”的卷证,并传讯2名秘密证人。庭讯下午恢复公开审理后,律师一度当庭提及上午的内容,遭审判长邓振球制止,到庭公诉的特侦组检察官李海龙也提醒,上午秘密庭内开封的文件,既已被列为机密,辩方就不应公开提及。没想到陈水扁一改过去说法,当着法官、检察官面多次说“秘密庭中开封的文件不是机密”。
由于陈水扁的讲法与过去差异太大,检方因而当庭声请,应将文件送“国安局”鉴定。 (来源:新华网-台湾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