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东联合查办跨省有组织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1月30日11:18
新华网石家庄1月30日电(记者曲澜娟)由河北、广东联合办理的“318”制售非法出版物案近日查处完毕,这是我国近年来少见的一起集排版、制版、印刷、装订、运输、销售一条龙的跨省制售非法出版物典型案例,6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严判重罚。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其作为“扫黄打非”跨地区、跨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办案的成功案例,在全国推广其联合办案经验并大力表彰。
据介绍,“318”制售非法出版物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大案,此案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专门从事非法出版物印制、贩卖为一体、人员众多的大型犯罪团伙。经河北、广东联合成功查处,共查获24类、76种、2万余册非法出版物。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处以罚金17万元;姚某某有期徒刑14年,处以罚金17万元;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处以罚金70万元;杨某某有期徒刑10年,处以罚金5万元;张某某有期徒刑5年,处以罚金3.5万元;王某某有期徒刑4年,处以罚金1.5万元。
据了解,该案主犯张某、姚某某均曾因经营非法出版物受到过查处,作案手法狡猾,反侦查意识强,案件侦破难度极大。
2007年,广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查处一起印制销售非法出版物案时初步掌握姚某某犯罪线索,因证据不足未作处罚,但并未放弃这条线索,而是继续监控,深入调查,促成该案查处。
在此次案件查办中发挥显著效果的“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及跨地域多部门联合协作的查办机制对日后查办同类案件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318”案是我国近年来少见的一起集制作、排版、印刷、运输、销售一条龙的跨省制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的典型案件,线索隐藏深,查办难度大。两省相关部门摧毁了这一危害一方的非法出版团伙,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的稳定,也为今后打击此类犯罪团伙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为此,“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对办案单位进行了表彰,并在全国推广其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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