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禁手机不能“一刀切” 有人提议“12岁以下禁用手机当立法”。此言用意虽好,但有些欠妥。您说,万一犯了此法,是罚孩子呢还是判家长?学校和电信部门是不是也有连带责任?
家有“小鬼”,深知手机黄信和游戏对孩子有害无益。但如果立法,执法却要酌情,是否有失法律严肃性呢?其实,解决此事可另寻他法,比如日本就专门设计了儿童手机,形似玩具,功能简单,甚至按键直接是“爸爸”、“妈妈”和“接听”。电信部门也可以开通“娃娃号段”呀,话费低些,除了亲人和师友的指定号码之外一概屏蔽。既解了对孩子的挂念之苦,又安全人性化,一准儿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