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同样需要“国民待遇”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01日15:05
在刚刚结束的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市文化局局长降巩民在列席政协小组讨论会时表示,文化不分山寨或者正规,只要是百姓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本市均支持发展。其中,包括社区春晚等在内的一批山寨文化有一种草根情结,政府今后将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其发展。(1月31日《京华时报》)
从某种角度看,山寨文化既不够“严肃”,更难称“经典”,而是一种草根娱乐,大众文化。山寨剧,山寨春晚、山寨歌手……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不山寨的,只要是山寨的,没有不雷人的。也正因此,山寨文化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遍大江南北,拥有深厚而广博的群众基础。
不可否认,随着山寨文化的诞生和崛起,其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健康、不协调现象,甚至低俗、丑陋的极少数个案,人性的丑恶借山寨之名被无限放大,且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用低俗炒作,拿丑恶当卖点,成了某些人的“文化风格”。不用分类,不经处理,管他三七二十一,污七八糟一齐往里放好了,山寨文化俨然成了一个什么都装的大箩筐。但从根本上讲,现代人压力太大了,需要一种渠道宣泄、放松,以调节心情,休憩身心。
所以山寨文化需要道德自律,才能健康向上,需要相关制度跟进约束、规范,才会良性发展。更需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鼎力相助、精心呵护,才会享有本就应有的“国民待遇”。
王小莉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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