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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建交款”遭侵吞案开庭 金纪玖将作证

来源:台海网
2010年02月02日10:43
新加坡高院昨审金纪玖(资料照片)案,金被媒体拍到现身洛杉矶。

  台海网2月2日讯 台当局“外交部”向“外交掮客”金纪玖等人追讨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巨款案,昨在新加坡高等法院开庭。预料金可能透过视频,于5日在法庭现身。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根据新加坡法院程序,将由诉方证人全出庭作证后,才由辩方证人出庭。因此5天庭讯,辩方证人金纪玖将待台当局“外交部”提出的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前“外交部长办公室”参事张强生,及时任“外交部亚太司司长”的驻菲律宾代表李传通出庭作证后,才会以视频应讯。

  金纪玖以健康不适长途飞行为由,获准在美国加州视频作证,这是本案爆发以来金首度露面。台湾媒体昨则在美国洛杉矶拍摄到金纪玖现身,但金推开媒体;记者询问是否因健康申请视频出庭?金不愿多谈,只由身边人士回答:“他血压高。”

  黄志芳出庭时驳斥金声称台当局“外交部”提供约9.5亿元新台币是加强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关系,他称该笔款项是要建立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全面的“外交关系”。(高大林)

  巴布亚新几内亚“外交丑闻”事件簿

  2006/08

  时任台当局“外交部长”的黄志芳委托金纪玖、吴思材和巴布亚新几内亚斡旋“建交”,“建交费”为3000万美元(约9.5亿元新台币)

  2006/09

  台当局“外交部”将2980万美元汇入金、吴在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账户

  2006/10

  吴邀请巴布亚新几内亚贸工部长赴台,向台当局诓称贸工部长代理外交部长,黄志芳发觉对方位阶不足,“建交”破局

  2006/12

  台当局“外交部”派人陪同金纪玖到新加坡,希望将钱汇回台,但金逃逸

  2008/04

  台当局“外交部”委托律师,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吴

  2009/05

  台湾“最高法院”依伪造文书、诬告等罪,将吴思材判两年四个月定谳

  2009/12

  新加坡高等法院下令将吴在新加坡存款归还台湾,已汇回152万美元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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