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荣实习生兰春芳)16岁的安徽小伙与27岁的三台县少妇,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人,却因在江苏扬州发生的一段畸形恋情,引发了一起发生在绵阳城区御营宾馆门口的一起杀人惨剧。1月25日,此案经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陈怀东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2007年初,年仅16岁的陈怀东从安徽农村老家来到江苏扬州一家服装厂打工,认识了同厂的三台妇女陈某,不知其已婚,两人迅速坠入情网。此后,陈某回到三台老家,陈怀东竟然自己找上门来,发现对方竟然是一个有夫之妇,甚至还有了一个10岁大的孩子,让他难以接受,觉得对方欺骗了自己的感情。当陈某提出要与其断绝关系时,伤心欲绝的陈怀东便产生了报复心理。去年8月1日凌晨3时许,在绵阳城区御营宾馆附近,陈怀东强行拉陈某到南山寺,陈某不愿前往,两人发生争执。陈某见到巡警,遂招手寻求保护。巡警上前制止,在对峙过程中,陈怀东用美工刀将陈某颈右侧动脉割断,致其当场死亡。当其准备用美工刀割腕自杀之时,警察一脚将刀踢飞。
1月25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陈怀东犯故意杀人案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庭审前,死者陈某的丈夫赵某认为,被告陈怀东与其妻子生前接触属于骚扰行为,自己的妻子并无过错,陈怀东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庭审中,被告陈怀东对自己的杀人行为也表示忏悔不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怀东因感情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情节、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审理期间,陈怀东亲属为其主动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附带民事部分已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同时,陈怀东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以此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