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受贿物品之一:象牙 |
平日里为人
在清醒与糊涂中滋事犯罪
检察机关指控称,文强在认识一名女大学生后,有一天两人在一起喝酒,文强酒醉后提出要与该女生发生性关系,遭拒,但文强仍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又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检察机关认为,文强违背该女生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
文强酒后滋事乃至犯罪,并非一次两次。早在巴县为官时期,他的这个“毛病”就几乎广为人知。巴县干部中至今还流传着文强在任县委副书记时的一件事:文强在酒桌上喝着喝着和一位副县长吵了起来,文强拿起酒瓶就砸向对方,对方也不甘失弱,抓过一个酒瓶就与文强互砸起来。
到了重庆,他“恶习”不改。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担任公安局副局长之后,有一次他在渝中区喝得酩酊大醉,当场就和一位区领导打了起来。接到报告的市公安局局长想把他叫去训话,哪知文强刚走到楼下,就在大厅里睡着了。
“他喜欢喝酒,最爱喝的是路易十三,每次喝起来都‘没够’,不喝多了决不罢休。酩酊大醉后,就跟人吵架、打架,乐此不疲。其实他喝多的时候也不是完全糊涂的,应该是在半醉半醒之间,只是那个时候他的脾气特别大。”有熟悉文强者如是说。参加过重庆市公安局打黑成果展的一位人士表示,在该成果展上展出的文强的赃物中,就有数瓶价格不菲的好酒。
也许就是在这种糊涂伴着清醒的状态下,他和黑道的大佬们走到了一起,混淆了红黑之间的界限。
文强在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政界和民间口碑都不佳。重庆市治安状况趋于恶化,黑社会活动猖獗,高利贷屡禁不止,民间怨言颇多。“文强当局长的时候,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砍人的,我就亲眼见过,但大家只能骂骂了事。”一位“棒棒”如是说。
文强出庭光洁白净
强奸罪不公开审理
庭审直击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羊城晚报特派记者鲁钇山报道:今早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文强等人被从羁押室带进法庭。
文强穿着一件蓝黑色夹克,头发梳得很光亮,面色白净。
由小法庭临时改成的羁押室,每一间的门上和里面的座位上,都单独贴有受审人员的名字。而文强的名字则被贴在了最外面的1号羁押室。羁押室内备有一次性茶杯和大卷纸巾,据说那纸巾是“给文强嚎啕大哭时用的”。
法官首先要求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
由于本案涉及文强及其妻子周晓亚、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等5人,而文强本人即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4项罪名,其中受贿罪即有110余起,故起诉书长达50余页。截至记者11时发稿时止,公诉人仍未念完。
法庭上的文强安静,听起诉书和公诉人发问比较认真,偶尔回答问题,声音较低。
由于起诉中的一项罪名是强奸罪。法官当庭表示,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依法应该不公开审理,故决定,在审理受贿等其它罪名结束后,再行不公开审理强奸罪……
今早,法院对持证参加旁听的人员进行了有史以来最严格的安检。重庆五中院“长枪短炮”云集。持证记者达50余人,占了旁听座位的四分之一。法庭外聚集的群众也达两百多人。
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在“闭关”13天后,今早也现身法院。但对于案件本身,以及将如何展开辩护,他笑而不言。
文强财产
据了解,文强家庭财产共折合3094万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1625万元,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说明来源的折合406万元,文强对差额1063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文强案三大悬疑
是否会免于一死?
罪行众多的文强,是否会在本次审判中被处极刑?自从文强被捕以来,这样的讨论在坊间就从未停止过。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文强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受贿数额超过千万元,属特别巨大。根据《刑法》,国家公务人员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死刑。“单单受贿一项,已经可以判文强死刑,何况他还有其他三项罪名”。
也有人认为,文强虽然罪行严重,但其在被捕后能够主动交代罪行,有可能构成自首情节;他又积极检举他人,有可能构成立功。根据我国法律,自首和立功均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文强还写了悔过书,悔罪态度良好,依法也可酌情减轻处罚。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么多从轻减轻加起来,估计可以免于一死。”
文强还有一位强有力的辩护律师杨矿生,杨曾在最高检工作了十年。去年他为受贿1700多万元的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辩护,蒋勇最后被判死缓,其出色表现被文家看中。
为何不异地审理?
此前有消息称,鉴于文强职务比较高和案情重大,文强案将在贵州异地审理,可最后还是“回归”到重庆。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案件的公平审理?
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说,高官贪腐案异地审判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过贪腐大案的异地审判并非强制性规定。洪教授认为,一个很大的原因可能是文强的势力范围主要在公安系统内,随着一批警察陆续被惩处,其势力土壤已基本被铲除,不会影响到审判的公平。
另外,保持重庆打黑的一贯影响力应该是文强在重庆审判的原因之一。这一点,得到了重庆政法界一位不愿具名领导的正面回应。
受贿数额为何缩水?
对于文强案的被控受贿数额大幅缩水,洪道德教授表示,这是贪腐案中常有的现象。根本的原因是现在我们没有实行财产申报制。如果没有证人证据指证,便只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来量刑,而这个罪名的最高刑期仅为10年。
(本文部分资料引自《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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