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
手下“三大金刚”同受审 起诉书未见明星和幼女受害
新快报特派重庆记者 曹晶晶 黄琼
昨日上午9时30分,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以及他手下的“三大金刚”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同时过堂。文强之所以能够做大成势,自然有一批亲信为其效力。记者通过起诉书的各类指控,清晰地看到,他们如何互相勾结,终于结成了一张黑恶势力之网。
13年收千万为人牟利
受贿罪是文强被指控的罪行中最重、最复杂的一个。5个人、52页的起诉书近半篇幅在讲文强的受贿罪。
公诉机关指控,在1996年至2009年13年中,被告人文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子被告人周晓亚多次收受重庆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红梅(周晓亚的好友,另案处理)等十九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46.4928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8年,被告人文强包庇、纵容分别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送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78.6536万元。
多次收钱为嫌犯脱罪
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办理调动工作和职务升迁提供帮助,从中收受贿赂超过880多万元。
向文强行贿的人中,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花的成本最高,2000年2月至2008年2月,赵利明先后十一次送给文强、周晓亚人民币27万元及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
相比赵利明,文强的另两个得力手下花的钱就少多了。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5年进贡的红包和礼物不到10万元。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间,黄代强先后十次送给文强、周晓亚人民币8.3万元及OMEGA牌手表一只(价值人民币1.2万元)。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陈涛则先后九次送给文强、周晓亚人民币46.5万元。
除了卖官,公诉机关指控,文强还利用身份便利,为重庆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土地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股东周奇金共计256.585万元。此外,他帮助老婆朋友周红梅的重庆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介绍和延揽工程,作为回报,周红梅送给周晓亚35%的干股,并已兑现162.5万元。
此外,他为曾维才请托的查处郭应嘉职务侵占案提供帮助,为此,先后收受了146.8514万元。
文强还收受多笔贿赂帮助一些犯罪嫌疑人逃避惩罚,包括收下20万元摆平已广为人知的肉霸王天伦手下小弟的命案。
起诉书不见明星幼女
昨日,文强被控罪名和犯罪事实一经公布,让很多一直关注重庆打黑的人颇感意外。起诉书显示,文强被控受贿1600余万、曾酒后强奸一名女大学生……而此前,媒体报道文强在水池里藏了3800万元,并拥有价值数千万元的豪华别墅和一大堆文物古董。还有媒体报道称,文强落马后曾招供,“凡女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搞定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坊间还传说文强对14岁以下的幼女特别感兴趣。这些内容在起诉书中都没有出现。
而文强与全重庆最著名的地下色情场所“亮点”之间扑朔迷离的关系也让公众疑惑。据传,“亮点”的老板是文强的二奶。但起诉书中并没有提到文强和“亮点”老板的任何关系。反而显示“亮点”的真正保护伞是陈涛。据指控,2005年至2009年,陈涛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一支队队长、副总队长的职务便利,为王紫绮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亮点”茶楼提供非法保护,纵容王紫绮进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此陈涛先后八次收受王紫绮所送的1.9万元。
之前的消息与起诉书差距如此之大。律师分析,有两种可能:一是坊间传闻道听途说,夸大了文强的罪恶;一是相关部门认定文强的犯罪事实因为缺乏相应的证据,无法提出指控。
黑金刚一号黄代强 为文强“藏黑钱”300余万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8年,黄代强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为此,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黄代强先后十次送给文强、周晓亚人民币8.3万元及OMEGA牌手表一只,价值人民币1.2万元。
2005年、2007年,被告人文强在其位于重庆市公安局的办公室内,分别将装有现金人民币41万元的纸袋和装有现金人民币270万元的旅行箱交给被告人黄代强和袁元保管。黄代强明知上述311万元是文强犯罪所得,仍将其转移至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园东路林馨园15栋4-2号袁元的家中隐藏。
2006年至2009年,被告人黄代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送的钱财,共计人民币12.8万元。
2007年初,黄代强和江啸风(另案处理)约定由黄代强向江啸风提供月利率3%的高利资金。2007年5月至2009年2月,黄代强共从江啸风处收取高额利息人民币102万元,扣除其支付银行利息30.221526万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71.778474万元。
黑金刚二号赵利明 11次行贿文强“买官”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9年,被告人赵利明包庇、纵容谢才萍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5年,谢才萍等人因聚众赌博被捉获后,赵利明阻挠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依法查处谢才萍。2006年底、2007年初,为使谢才萍等人开设的赌场免受治安查处,赵利明打电话请托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予以关照。2008年8月至2009年4月,谢才萍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赵利明两次接到谢才萍电话仍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谢才萍长期逃匿。
2000年至2008年,赵利明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为此,赵利明先后十一次送给文强、周晓亚人民币27万元及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
黑金刚三号陈涛 46万买通文强老婆升官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8年,被告人陈涛通过被告人周晓亚请托被告人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为此,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陈涛先后九次送给文强、周晓亚人民币46.5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9年,被告人陈涛多次收受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57254万元。其中,2005年至2009年,被告人陈涛为王紫绮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亮点”茶楼提供非法保护,纵容王紫绮进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此陈涛先后八次收受王紫绮所送的1.9万元。
黄代强
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队长被控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赵利明
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被控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
陈涛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队长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