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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路总局长”因8块钱丢官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04日09:38

  “公路总局长”林志明请辞,遗缺由“交通部次长”陈威仁暂兼。图片来源:联合报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高雄两市以外县市,超商代收汽车燃料费手续费原本要涨八元,政治风暴隐隐成形。在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主导下,“公路总局长”林志明3日请辞,火速获准,将调任技监,遗缺由“交通部次长”陈威仁暂兼。

  “交通部长”毛治国昨天傍晚宣布此一消息,让林志明成为因"八块钱"丢官的“公路总局长”。据了解,吴敦义要求“一切从庶民思考”,吴敦义一声令下,手续费确定不涨,“交通部”也立刻调整人事。

  此外,对于外界批评交通罚单只能寄到民众户籍地,毛治国表示,“这是同仁抱持过去的公务员心态”,“交通部”原则决定,以民众方便为原则,不以户籍地为限,让当事人自己选择。

  他指出,不只这件事,过去换发驾照是以出生日期为基准,一次有效期限六年,驾照未到期前因遗失等因素换发,即使在第五年驾照掉了,换发后还是只给一年有效期限,也引起民怨。

  毛治国强调,这些行政的盲点,未来都会改变,只要在正常情形下遗失或换发,六年有效期限重新起算。

  毛治国表示,超商拟调涨代收手续费一事引发民怨,“林局长是君子,他觉得应该负责,主动请辞。”毛治国说,媒体注意到超商拟调涨汽燃费代收手续费为十五元,并大幅报道,“交通部”第一时间就处理,吴敦义也高度重视,对于处理这件事时“转不过弯来”,酿成危机,“交通部”内部检讨认为不应该发生。

  毛治国认为,这是法律解读与招标游戏规则设定的问题,“有些地方可做得更好”。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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