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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大龄男日薪三百“租”女友回家过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04日17:38
  中新网洛阳2月4日 (记者李朝栋)春节对中华民族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为了能过好春节,人们可谓尽了一切所能。在北京打工的洛阳籍一大龄青年的弟弟,为春节团圆时能让父母高兴,竟在网上发帖,以日薪300元的开价为其哥哥征女友,“陪”哥哥一起回家过年,而且,亲戚给的红包归“女友”自己。

  “要求女方1.55米以上,40公斤到65公斤,相貌端正,气质佳。”帖子中对“应聘者”条件有明确规定,“日薪300元征女友回家过春节:时间2月11日到15日,年龄25到30岁,亲戚给的红包归她自己,必须配合好,不要被看穿……”。这一“雷人”帖,迅速窜红网络。

  对此,不少网友持有异议,认为这样近于用欺骗的方式“让父母高兴”不可取,不如把钱直接孝敬父母,对自己的父母没必要玩虚的。有的网友则直言,这会不会是个骗局?一个律师网友从法律角度予以分析,并明确表示不赞成此种做法。

  发帖的网友叫“依雪”。他坦言,他和哥哥都在北京工作,哥哥今年都30岁了,老家和他同龄的人孩子都上学了。婚事是父母最操心的事,妈妈身体不好,老是催哥哥的婚事。“租”女友回家过年,也只想让爸妈高兴。“依雪”透露,已有几个女孩和他们联系应征了。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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