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反对国际刑事法院新决定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2月05日09:14
苏丹政府发言人3日说,苏丹不会承认国际刑事法院当天就苏丹总统遭指控一事作出的一项最新决定,认为它“毫无意义”。
“破坏和解”
国际刑事法院预审法庭去年以证据不充分为理由,拒绝本院检察官对苏丹总统奥马尔·哈桑·艾哈迈德·巴希尔提出的一项指控罪名。
国际刑事法院上诉法庭3日以法律程序存在不妥为由要求预审庭重新审议。
苏丹外交部发言人奥斯曼·哈立德当天在记者会上重申苏丹的立场,不承认上诉法庭的决定。
他说,国际刑事法院上诉法庭的决定“对于苏丹政府来说毫无意义,不会对苏丹政府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不接受这一法院对苏丹国家及其公民拥有管辖权的坚定立场产生任何影响”。
“在现阶段,对于任何旨在破坏正在多哈举行的达尔富尔和平进程,以及破坏苏丹已经取得巨大进展的选举进程的政治活动,苏丹政府都将置之不理。”
苏丹定于4月举行总统选举,巴希尔是10名候选人之一。这将是苏丹20多年来首次举行多党民主选举。
巴希尔本月14日在讲话中呼吁达尔富尔地区反政府武装放弃暴力,加入和平进程。
法新社报道,巴希尔3日访问卡塔尔首都多哈,与卡塔尔埃米尔(国家元首)谢赫哈马德·本·哈利法·阿勒萨尼讨论达尔富尔和平进程事务。
程序不妥
国际刑事法院第一预审庭2009年3月4日认可本院检察官对巴希尔提出的部分指控,以反人类罪和战争罪发出针对巴希尔的逮捕令。
不过,预审庭没有接受检方提出的种族屠杀指控。预审庭当时提出,如果要就这一罪名发出逮捕令,检方的证据必须令法官得出“唯一合理结论”,即“有合理理由相信种族屠杀意图的存在”。
检方去年7月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上诉法庭主审法官埃尔基·科鲁拉3日在判决书中说,预审法庭在拒绝这项指控罪名时,在法律程序上存在不妥,需要重新审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2005年3月就苏丹达尔富尔地区局势通过1593号决议。根据这一决议,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路易斯·莫雷诺-奥坎波2008年7月向第一预审庭提出针对巴希尔的10项指控,寻求逮捕令。
这是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首次下令逮捕一国在任国家元首。
苏丹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一直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对本国拥有司法管辖权。
备受争议
莫雷诺—奥坎波3日接受法新社记者采访时说,他预计第一预审庭将在4个月至1年时间内重新作出决定。
路透社认为,法官需要花费数月时间作出新决定。
国际刑事法院不能展开缺席审判,也没有实施逮捕的权力,只能依靠《罗马规约》缔约国政府帮助执行。
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对国际刑事法院逮捕巴希尔的决定持有异议。非洲联盟去年7月在首脑会议上决定,非盟国家不会配合国际刑事法院逮捕巴希尔。
非盟、阿拉伯国家联盟和伊斯兰会议组织指出,国际刑事法院对苏丹总统发出逮捕令,妨碍各方为解决达尔富尔问题作出的努力,向达尔富尔和谈各方发出错误信号,对苏丹乃至整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构成威胁。
苏丹第一副总统兼南方自治政府主席萨尔瓦·基尔也警告,起诉巴希尔将危及苏丹国内和平与稳定。
逮捕令发出后,巴希尔已出访多个国家。(惠晓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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