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清退代课教师“有情操作”还需制度保障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2月05日14:51
近日来,随着一些地方清退代课教师最后时限的临近,代课教师问题日益成为舆论焦点。教育部本月21日明确,不规定代课教师清退时限,并强调对代课教师问题要“有情操作”。“国家的思路是对的,但希望不要"一刀切"”(2010年2月1日《新华每日电讯》清退代课教师该如何“有情操作”)
读罢这篇报道,笔者有感而发。一方面对于国家的思路,希望清退代课教师不搞“一刀切”,要有情操作表示赞同,另一方面对那些干了将近一辈子的代课教师有所担忧和惋惜。
大家都知道,代课教师是在特殊环境与特殊条件下的产物,是因为所生活的地区比较偏远和比较贫穷的地方才有代课教师的立足之地,是因为有本来就是从教人员所应尽的职责,因条件比较艰苦和生活比较困难,或改行或跳槽离开教师岗位的,所以代课教师就弥补了这个缺。也就是说有人不愿意在艰苦的环境下从事教育,而代课教师却填了这个“空缺”。从这个意义上说,代课教师对于我国的教育建设与发展是做出了贡献,对于培养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以及培育下一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偏远和落后的地方,不少人不愿意从事教育,而代课教师尽心尽力了。
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群体,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抚慰,应当让他们感到他们为我国的教育发展是做出了巨大成绩的,应当在去留问题给予优厚的待遇。像有的地方,在清退代课教师的问题上,对年满60岁、2003年1月底前当教师3年及以上、离开学校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代课人员,每月补助基础养老金55元,工龄补助每满一年月补助6元。
为此,有人就提出这样的补偿太少了,理由是年满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现在都能拿到这么多,已经在教育岗位做出奉献的也只有这么多,岂不让人感到受“冷落”?年轻的代课教师,可以重新选择的机会,国家和政府也给予宽松的环境与条件,那么接近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一辈子都奉献在教育岗位,只得到这样少的补偿,何以安心?
如果在清退代课教师的问题上,实施“有情操作”,不搞“一刀切”,不限制时限,那么可否在对于年龄接近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依法操作,比照正式教师待遇给予退休呢?使其在安度晚年时享受改革、建设与发展成果!凭心而论,一个人一辈子以代课教师的身份从教,在条件比较困难的地方从教,需要承受多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安抚老年代课教师,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最具体的体现。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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