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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新建6000个五保村供养农村孤寡老人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2月05日16:30
  人民网南宁2月5日电(记者庞革平)记者今天从广西民政厅获悉,为解决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问题,从今年起,广西将用5年时间新建6000个五保村,实现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建有五保村。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农村五保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五保村的建设目标:从2010年至2014年,在广西全区符合条件、尚未建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6000个行政村中,每个行政村新建1个五保村,每年将安排建设1000个以上,逐步实现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建有五保村。

  据介绍,新建五保村将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修建,按照经济适用的要求来建设。在五保村的选址方面,自治区政府要求,应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附近或范围大、人口密集的自然村选址,不能远离村屯,并要避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在建设标准上,新建五保村住房将建成二层以下的砖混结构房屋,每个五保村建设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按不少于居住10人的规模建设,单人单间,每间住房(不含卫生间)不低于10平方米,并配建不低于30平方米的活动室、不低于20平方米的公共厨房。新建五保村建设用地,由所在村集体无偿提供或村民调剂解决,要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陈利丹表示,广西将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即自治区补助一点,市、县(市、区)投入一点,村级集体经济出一点、社会捐助一点。补助标准为:每个新建五保村总投资不少于15万元,自治区每个补助12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每个补助7万元,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个补助5万元),市、县(市、区)每个配套不低于3万元。

  自治区政府要求,市、县财政要设立“农村五保村建设补助资金”专户,对财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使用、封闭运行。项目动工前,自治区按补助额度先预拨8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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