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副手彭长健今天过堂
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被控三宗罪———
重庆打黑
昨天凌晨1时许,文强等5人涉嫌犯罪一案一审庭审结束。今天,继文强之后,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因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将在重庆市一中院出庭受审。该法院在明日上午10点,还将开庭宣判李庄案二审审判结果。
文强案
否认强奸女大学生 承认发生性关系
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等5人,涉嫌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等8项罪名,58笔犯罪事实的案件开庭审理工作,从2月2日上午9点半开始,直至2月7日凌晨才全部结束。
在法庭举证阶段和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受贿罪中关于部分收受财物性质认定和分红获利的认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是否存在主观上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实施了包庇、纵容的行为,行贿罪中是否存在明确的请托事项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是否还有其它合理来源计算入犯罪数额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文强等5名被告人就检察机关的指控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各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此外,控辩双方还就证据收集程序、鉴定问题、自首、立功等问题进行了辩论。
前晚10时30分,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五人的公开审理部分结束后,法庭稍事休息,继续开庭不公开审理文强强奸案。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日凌晨1点多才结束。据悉,法庭上文强承认与该女大学生有过性关系,但否认自己的行为是强奸。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待做评议后,再择日公开宣判。
彭长健案
被控当“保护伞”纵容黑社会组织卖淫
步文强后尘,重庆警界第二个落马的厅级官员彭长健,今日将在重庆市一中院受审。
据悉,彭长健系工人出身,1980年代进入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由普通民警一直干到渝中区公安分局局长、渝中区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在抓捕悍匪张君的过程中,时任渝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彭长健得到了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文强的赏识,于2005年底被提拔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兼任政治部主任和党委委员,一直到去年2月才免政治部主任,但仍是市公安局副局长、局党委委员。2009年9月4日上午,彭长健在重庆市委办公厅参加会议期间,被重庆市纪委的人当场带离会场,并予以“双规”,当月27日被批捕。
据查:1998年下半年至2009年8月,彭长健在担任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副局长、局长和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治安管理、人事安排、办公楼及经济适用房建设等事务中,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马当、岳宁、王小军等18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471.1065万元。
2002年2月至2009年7月,彭长健明知马当在大世界酒店内开设的云梦阁夜总会、岳宁在万豪酒店内开设白宫夜总会、王小军在海逸酒店内开设的豪城夜总会等三个娱乐场所,存在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但在收受马当、岳宁、王小军等人贿赂后,不履行查禁职责,并限制下级履行查禁职责,致使云梦阁夜总会、白宫夜总会、豪城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未受查禁。而马当、岳宁、王小军通过以上三个娱乐场所聚敛的钱财,均用于了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支出。此外,彭长健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467.56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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