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庭审现场。 人民网讯 2010年2月8日上午,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涉嫌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下半年至2009年8月,彭长健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副局长、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重庆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当(另案处理)、重庆国程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岳宁(另案处理)、重庆豪诚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经理王小军(另案处理)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1万余元。为此,彭长健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放纵马当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岳宁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王小军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此外,彭长健对467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彭长健是重庆市打黑除恶风暴中落马的公安系统“二号”人物,与文强一同构成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大肆收受他人贿赂的“哼哈二将”,落马前为副厅级干部。(饶国君/人民视线) (来源:人民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