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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安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没收全部财产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2月08日17:45
  新华网快讯: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市颍泉区区委原书记张治安受贿、报复陷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11月19日,备受关注的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及受贿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被坊间称为“白宫书记”。检察机关认为,2007年8月,时任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张治安收到一封关于其受贿、卖官、违法乱纪的举报信后,判定举报人是李国福,遂产生报复李国福的念头……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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