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华侨翻建祖屋有何规定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09日17:24
答:《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华侨要求翻建其祖屋的,需要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批准;翻建房屋影响规划的,可以另行安排不低于原面积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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