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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羊胎盘食品挂外国名销售成风 工商立案调查

2010年02月09日17:33

  《“海王星辰”违规售羊胎盘胶囊》追踪

  长沙工商部门立案调查违规羊胎盘食品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 周起 实习生 陈莎莎

  2月5日,本报刊发《“海王星辰”违规售羊胎盘胶囊》一文,报道了“海王星辰”黄兴路店销售卫生部违规销售羊胎盘制品一事,消费者黄先生随后向长沙市工商局消保处投诉,记者近日获悉,工商部门已经受理此案。同时,还有数位购买羊胎盘制品的消费者也致电本报咨询羊胎盘食品是否能够使用,而专家指出,目前使用羊胎盘制品尤其是羊胎素弊大于利。

  工商部门已立案调查

  1月26日,长沙市民黄先生向记者投诉,称“海王星辰”药店销售卫生部门明文规定“不能作为食品原料”的羊胎盘食品。此前,妻子要求黄先生代买两盒羊胎盘胶囊,黄先生按照妻子的要求,以644元的价格,在“海王星辰”药店买下两盒“美澳健”羊胎盘胶囊后,他惊讶地发现,羊胎盘根本不能作为食品原料,对此,卫生部的卫监督函(2008)322号文件予以明确规定。

  黄先生告诉记者,随后他拨打了工商部门“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向长沙市工商局消保处投诉,消保处接到投诉后转给“海王星辰”黄兴路店所属的天心区工商分局,天心区工商分局桥南工商所与黄先生取得了联系。2月4日,《法制周报》记者陪同黄先生一道,来到长沙桥南工商所。

  2月4日,桥南工商所负责人陈所长告诉记者,消费者黄先生的投诉已经收到,上级非常重视,已经移交到该工商所立案处理。陈所长告诉记者,“这个案子立案了,现在处于调查阶段,要等待调查的结果。”

  “羊胎盘胶囊爱起外国名糊弄消费者”

  2月3日至2月5日,在接到读者的不断投诉后,《法制周报》记者继续在长沙市多家药店暗访。

  记者发现,除了本报报道涉案的“海王星辰”药店外,仅有湘雅附一医院附近的鸿泰大药房主动撤柜,几乎其余所有被调查的药店均有羊胎盘制品销售,有的叫“某某牌羊胎盘胶囊”,也有的叫“某某牌羊胎素胶囊”或者“某某牌羊胎盘素胶囊”。一小盒60粒的羊胎盘制品胶囊,价格最低的为每盒78元,最贵的为每盒322元,价格差距高达4~5倍。

  当记者问及价格差距为何如此之大,药店导购员告诉记者,“我们的产品价格便宜是让利给消费者,效果都是一样的,他们(指那些标高价者)不过是打着国外生产的幌子在骗你,其实都是内地生产的,只不过打着国外生产的牌子而已,或者起个外国名来糊弄消费者的。”记者问及卫生部门是否通知过不让销售羊胎盘食品,该导购员马上三缄其口离开药柜。

  随后,记者经仔细查看后,发现该导购员所言非虚。其中“美澳健”羊胎盘胶囊的包装盒上就打着醒目的“美国纽约州美国美澳健公司”及“美国B&H公司”授权,连防伪标签上也打的“USA”的字样,其生产地却是在“广东河源市新江三路”。另外一些羊胎盘产品也都是打着国外的品牌,生产基地在内地。

  专家指其“弊大于利”

  据《本草纲目》记载:“羊胎,母羊腹中的胎兽,性味甘温,具有益气补虚,温中暖下,调补肾虚、羸瘦之功效……”。一般认为,羊胎盘具有补气健身、养血安神、丰肌泽肤、延年益寿等功效,是大补元气的滋补强壮药。

  据悉,1912年,瑞士科学家卡尔教授首次发现羊胚胎细胞中有一种能使细胞恢复活力的物质,即从羊胎盘中提炼出来的被称为“羊胎素”的物质,被认为具有延缓衰老的功效。自此羊胎素风靡国外,好莱坞明星都视羊胎素为驻颜保健、恢复青春之妙方,在全球迅速掀起羊胎素活细胞美容热潮。近年来,国内一些药企为了抢占市场,也开始生产“羊胎盘”胶囊或者“羊胎盘素”胶囊。

  一些研究报告认为,细胞因子疗法对健康细胞具有再生和活化作用,可以促进免疫功能及新陈代谢。然而,随着羊胎素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红肿、过敏、排异等不良反应病例的增多,引起了医学界的警觉。由于羊胎素属于生物制剂,但目前对于此类生物活性物质的质量标准却尚未确立,因此羊胎素的品质无法保证,疗效难以达到。此外,羊可能携带结核菌、布鲁氏杆菌,而且可以传播疯牛病毒,如果饲养条件不过关,就无法保证羊胎素这一生物制品的绝对安全。

  对此,解放军305医院抗衰老医学中心首席专家、北京国际抗衰老医学中心主任黄又彭博士认为,“羊胎素不是抗衰老的灵丹妙药,相反自身还有很多尚未解决的问题,目前使用弊大于利。”因此,卫生部针对湖南省卫生厅《关于羊胎盘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请示》,回复卫监督函〔2008〕322号,指出“羊胎盘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律师称“可要求十倍赔偿”

  针对此事,本报法律顾问团专家、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指出,“消费者可以向生产方或者销售方索要十倍赔偿。”

  叶翔锋律师表示,卫生部已经在卫监督函(2008)322号《关于羊胎盘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中明确说明:羊胎盘在我国缺乏广泛食用历史和食用安全证明,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因此,叶翔锋律师认为,药企违反规定生产禁售食品,药店违反规定销售禁售食品,消费者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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