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连发三起
电动车车祸
交轩 彭昊
本报讯 1月31日,太湖大桥发生公交车为避让电动自行车险些坠湖的交通事故,2月6日、7日,市区接连发生两起人员死亡的电动车交通事故。昨天,苏州市交巡警支队就近期市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作了通报,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骑电动车的市民出行需谨慎。
2月6日18时40分左右,驾驶员俞某驾驶一辆本地拍照大型普通客车沿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玲珑街交叉路口处时,车辆右前侧与一年轻女子严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严某当场死亡,严某是淮安人,年仅22岁。
2月7日早晨5时55分许,苏福路铁师路路口发生一起大客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驾驶员陈某驾驶一辆安徽牌照大型客车由东向西行驶到该路口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一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徐州籍女子马某倒地受重伤,现在附二医院接受治疗。
2月7日上午9:00左右,一辆微型普通客车,沿312国道由东往西行驶至长浒大桥东人行横道处时,与由北往南骑电动车过马路的陆某相撞,致56岁的陆某跌地受伤,经送附二院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交警的初步调查,在这三起交通事故中,有两起事故中的电动自行车均有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违法嫌疑。
另据统计,去年全市发生的涉及非机动车交通死亡事故占了交通死亡事故总数的45%,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占到总数的21%,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
交巡警部门表示,近期将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带人、驶入机动车道争道抢行及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以有效遏制因此类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骑电动车出行还需谨慎,平平安安过个新年。
(交轩 彭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