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奶粉“合格”恰说明监管有问题
郭文斌
在陕西渭南乐康公司奶粉三聚氰胺超标事件中,有10吨问题奶粉被销往广东,虽然此案已经依法逮捕了3名犯罪嫌疑人,但如今又出了蹊跷事:问题奶粉三聚氰胺项目检验合格。截至昨晚10时许,负责检验的陕西省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未作出任何回应。(2月9日 《郑州晚报 》)
拥有“合格报告”的奶粉,却原来是问题奶粉,这让人如何相信“合格报告”?
“合格报告”不是想出具就出具的,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如果“合格报告”可以随便出,那就成为一张废纸,变得毫无意义。 这仅仅是常识,可为何陕西省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示的“合格报告”却是一张“伪报告”?
那份由陕西省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9月3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上记录,这批次基数为10吨的奶粉三聚氰胺项目的检验结论为“未检出”。“未检出”自然就是合格的。现在已经证明是“问题奶粉”了,那我们如何来理解“未检出”?问题奶粉的“合格报告”究竟是如何出笼的?
一种情况可能是,仪器有问题。因为这批问题奶粉的三聚氰胺“混”得技术含量高,可仪器的档次低,其结果是“未检出”;另一种情况可能是,人有问题。虽然仪器能够检测出三聚氰胺,但因为人已经被“灌醉了”,眼睛昏花,双手发抖,将相关数据改了,使其变成合格,然后出具“合格报告”。
现在负责检验的陕西省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未作出任何回应,而相关部门也未介入调查,真相还没有出来之前,我们只能作如此猜测。不过,不管是何种结果,作为食品安全的防线,检测部门竟然如此不认真守住自己的责任底线,那我们还能相信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