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法院院长金杰发放补偿金 本报记者 杨威 摄 |
《殡仪馆失火 烧毁骨灰盒》 续
新闻回放:2008年3月9日23时30分许,和龙市殡仪服务有限公司骨灰寄存室发生火灾,经消防人员一个多小时扑救,大火被扑灭,在该处存放的844个骨灰盒大部分被烧毁。当地立即成立善后协调小组,责成该公司建立公墓进行安葬,并给予适当补偿;对不同意建公墓的,要免费提供墓地,建立个人墓碑。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杨威) 和龙殡仪馆火灾事故赔偿案终于尘埃落定!昨天,在火灾中被烧毁骨灰的400多名当事人家属各领到了8000元的精神抚慰金。
此前,火灾被有关专家定性为人为纵火,纵火嫌犯至今没抓到。
400多人领取补偿款
昨天上午,和龙市人民法院一楼会议室座无虚席,还设了两个分会场,400多名当事人到场,听取了和龙市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现场投票表决,只有4票反对,方案获得通过。
法院院长金杰宣读了该案的裁定书,确认400多名骨灰损失案的当事人以及殡仪公司的9个单位债权人能够获得总额为510多万元的财产分配。
随后,到场的400多名当事人开始领取补偿款。
投票选择殡仪公司破产清偿
据当地政府统计,火灾造成844樽骨灰盒损坏、灭失。整个认领尸骸骨灰过程极其困难,只有175樽可辨认。最初确定的赔偿方案,没有得到全体当事群众的同意。
此间,当地市委、市政府协调殡仪馆先行赔偿每位当事人家属3000元赔偿金,有200多名家属领取了这部分钱,其他人表示要等待最后结果时再领取。随后,一些群众到和龙市人民法院起诉。
2009年3月5日,法院及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该事件造成损失情况,844樽骨灰盒中175樽可辨认的骨灰盒已换盒处理,无须另外赔偿;其余的按照每户8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加上500元左右的骨灰盒费用,去掉之前已经赔偿给200多户的3000元外,尚应赔偿约445万元。而殡仪公司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合计约935万元,负债合计约1602万元,该公司净资产为负667万元。
资不抵债,选择破产清算还是选择让殡仪公司赔偿?法院向当事人发放了450份征求意见函。最终,当事人投票表决,选择了破产清算程序。
最后经破产清算,在最初1300多万债权中,甄别、剔除了800万不合理债权,最后实际确定债权500多万元。这样,最后所有骨灰案中的受害者家属以及其他9个债权人得到了100%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