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新闻正反方]养狗该不该先交保证金?(组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2月11日09:56



  中广网北京2月11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46分报道,陕西省宝鸡市某社区近日制定了一则《社区养犬管理办法》。办法中除了规定养狗规范、饲养犬种、注射疫苗等基本内容外,最引人注目的规定是:“在职职工、内退职工、退休职工养狗,须先交纳8万、5万、3万元的保证金”。
资料图片

  据了解,这个社区中养狗的住户占到了全部住户的10%,狗患问题一直难以解决,于是“养狗先交保证金”的办法便应运而生。那么,社区是否有权制定一个金额上万、干涉居民养狗的规定?以保证金为经济杠杆又能否达到遏制居民养狗的目的?关注今天的新闻正反方。

  正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丁兆林

  反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朱煦

  争论一:社区有无权利干涉居民养狗?

  丁兆林:有责任保护社区里的人身安全,就一定有义务去管理养狗。

  社区是否有权力干涉居民养狗,这一点是肯定的,而且不是说干涉居民养狗,而是社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社区里的人生安全。如果有责任保护社区里的人身安全,就一定有义务去管理养狗。因为狗对社区,每一个居住人都会产生生命的威胁。15%的健康狗含有狂犬病病毒,狂犬病潜伏期可以高达10年,而且狂犬病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这个方面毋庸置疑,对社区的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是有责任和义务的。

  朱煦:超越了社区作为一般性管理的制定范围。

  社区当然没有这样的权力,因为干涉就有强制的意味,特别是像宝鸡这个社区希望用经济杠杆,用非常多的钱来禁止社区内的养犬户养犬,这肯定是不合理的,而且是涉嫌越权。因为养犬有现成的规定,社区另行出台如此高额的养犬门槛,一定是超越了社区作为一般性管理的制定范围。

  【进入论坛参加讨论】

  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董雯

  [1] [2] [3]

  [1] [2] [3]
学术研究以论文论英雄的硬指标要不要废除?[新闻正反方]医生代签能否减少医患纠纷[新闻正反方]传统民间艺术如何不灭亡[新闻正反方]建夜市步行街能不能拉动消费?[新闻正反方]南阳投9亿“复活”卧龙岗值不值?留言板署名:[查看留言][提交]关键词更多>>[中国经济调查报告][赌球][二氧化碳减排][天然气荒][手机涉黄][新闻维权][迪拜危机]评论员曹景行从2009年2月起,曹景行先生在中央人民广播...艾滋病日:歧视比病毒还可怕12月1日,是第二十二个世界艾滋病日。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中国广播网邮编:100866电话:6390978863909799传真:63909751E-mail:cn@cnr.cn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2002中央人民广播电台(C)京ICP证090147号

责任编辑:赵婷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