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 记者日前获悉,广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统筹改进重要节日期间市领导活动的通知》,对重要节日期间的市领导活动统筹安排工作进一步予以调整和改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尽量减轻全市各级领导同志节日期间各类应酬负担。
统筹安排活动,是指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七一”、“八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及市纪委副书记参加的,有重要影响的活动。一些特殊性或临时性的活动和市直部门、基层单位邀请市分管领导参加的活动,不列入本统筹安排的范围。
此外,其他各系统、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举办节庆活动,应遵循精简节俭的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原则上不邀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且一般不要求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属各区(县级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尽量减轻全市各级领导同志节日期间各类应酬负担。
各主办单位在组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通知》邀请市领导范围的原则作出安排,不得随意扩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