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原司长贪污获刑12年 称款项用于课题研究
来源:
新京报
2010年02月12日02:33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记者昨日获悉,64岁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教育司原司长陈胜利,非法占有公款85万余元,日前因贪污罪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85万公款转入“咨询中心”
记者了解到,除担任国家计生委宣教司司长、巡视员外,陈胜利还是“关爱女孩行动”指导小组专家组组长,同时他还控制着一家名为“北京华人之源信息咨询中心”的机构,这些身份联系起来,构成了其贪污的脉络。
法院查明,2002年9月至2005年5月间,陈胜利在宣教中心将国家计生委拨付的“P01项目”专项经费80万元转入中国人口出版社后,以支付书籍“研究编撰费”的名义,将其中的30万元转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社,随后将其中13万余元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咨询中心”,据为己有。
此后,陈胜利以类似手段,先后两次将其他一些项目经费转入“咨询中心”。根据统计,陈胜利非法占有公款共计85万余元。
审计牵出“咨询中心”贪污
但也是“咨询中心”最终导致陈胜利案发。据了解,审计署卫生药品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至2007年11月,“咨询中心”以研究名义,获得国家计生委项目资金和公款,并从中获得利润,但同时审计部门未发现,该中心的账目中有对应课题费用支出。
因涉嫌贪污,陈胜利2008年7月4日被逮捕,此时他已从国家计生委退休。
辩称“咨询中心”搞研究
陈胜利在庭审时辩称,“咨询中心”是一家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管理,转入该中心的经费都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课题研究,属于公益活动,将转入该中心的款项视为其个人占有没有依据,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但检方调查显示,“咨询中心”由陈胜利自行成立,领取工资的“员工”只有陈胜利及其妻子、儿子和儿媳妇。
法院认为,陈胜利私自将公款转入其个人控制的企业,无论相关研究成果是否对社会有益,均不影响其贪污行为的性质。
据此,陈胜利除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咨询中心”账户内在案冻结的85万元,也被发还国家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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