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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手持证件不还 前妻凭手机录音打赢官司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13日09:17
  尹女士离婚后,她的前夫修先生一直持有她的各种证件拒绝返还,她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根据尹女士提交的通话录音证据,一审判决修先生将身份证和户口本归还。

  尹女士诉称,2008年4月,她和修先生协议离婚。

  此后,修先生一直持有她的身份证、存折、银行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医疗本、户口卡、证券开户合同及账户卡。因多次催要均遭拒绝,她起诉要求修先生将上述证件全部返还。

  开庭时,修先生否认尹女士的证件在他那里。尹女士随后提交了一份手机录音,其中她对修先生说,我的证件什么时候给我,身份证还有户口本。修先生对此回答:“你要它干吗?过两年吧,过两年再给你”。

  对于这份录音,修先生承认是二人通话,但仍表示没有拿尹女士的证件。而当地村委会证明,他们在做修先生工作时,修先生时而承认持有尹女士证件,时而说没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尹女士提交的手机录音证据,可以认定修先生占有着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修先生应予返还。但对于存折、银行卡等,尹女士没有提交证据,法院无法支持。据此,法院判决修先生返还尹女士身份证、户口本。(记者裴晓兰)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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