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溆浦县4名火灾事故责任人被刑拘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2月15日13:35
12日湖南溆浦县城烟花鞭炮引发火灾事故的4名责任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溆浦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湖南省消防总队介绍,12日21时许,湖南怀化溆浦县城关镇三角坪流金广场发生烟花爆炸,引燃毗邻的劳保公司大楼和商都宾馆。接警后,消防武警立即出动3台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车共16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在搜救被困群众过程中,参战的2名现役战士、1名合同制队员壮烈牺牲,2名群众受伤。
火灾发生后,溆浦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工作组,积极应对突发火灾带来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让广大群众安心过年。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火灾原因调查。省公安消防总队派出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经调查认定,此次火灾是黄卫红、刘军、向冬平、向勇等人因为斗气,在公共场所非法燃放烟花,由于烟花倒地,向四周发射,引燃周边烟花临时销售点的烟花爆竹,导致多栋建筑和门面起火。(记者丁文杰)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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