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母亲哭得晕厥,被赶来的“120”送往医院本报记者黄利健摄 昨日(2月19日)上午,西安市环城西苑内,暖阳高照,游人如织。24岁的女子朱超颖蹲在护城河边,盯着河面不住落泪,26岁的哥哥朱科超丧生于河中。
哥哥“临走”前担心母亲贴对联摔伤 昨日上午11时许,在西安市环城西苑门口围了一大堆人,人群中,一名穿着孝服的年轻女子瘫坐在地上。
年轻女子叫朱超颖,24岁,户县甘亭镇人。朱超颖说,哥哥朱科超从去年11月底开始,在环城西苑当保安。当时交了400元的押金。2月12日(腊月二十九),哥哥向所属的“大田物业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要最后一个月的900元工资和400元押金,但对方不让立即辞职,而且必须在春节期间值班。
朱超颖告诉记者,她和哥哥是母亲含辛茹苦带大的,自己后来嫁到河南,家里就剩下母亲和哥哥。哥哥内向但很孝顺。母亲托人帮他介绍了对象,本打算相中后就结婚,然后一起出去打工。
据朱超颖讲,2月13日晚(大年三十),哥哥值夜班,他给独自在家过年的母亲打了电话,告诉母亲不要贴对联,担心母亲摔倒。2月14日一大早,哥哥又给母亲打电话。2月17日,哥哥还给自己打来电话拜年,她还叮嘱哥哥:初七(今日)回家相亲,要把自己打扮一下。“女孩挺愿意的,你要争取一下,早点成家,咱妈就放心了……”说到这里,朱超颖忍不住哭了。
然而就在17日深夜,朱超颖接到一亲戚的电话:哥哥投河自尽了。
昨日下午,朱科超叔父朱芙尧说,17日晚7时许,他接到朱科超的电话,“孩子说他想辞职,单位不批,说他身上只剩下12元钱,快没钱吃饭了,想问单位要400元押金,先解决吃饭问题……没想到……”
保安所在公司称“临时辞职肯定不行” 据大田物业的工作人员讲,朱科超是17日晚8时许投的河,跳河处离自己的岗位不足200米,他的手机和打火机都在岸边。
昨日上午,据一名目击者称,17日晚,有关部门试图打捞尸体,但因光线不好,直到18日中午12时才将尸体捞上来。“哥哥怎么会自杀呢?真是太傻了……”朱超颖悲痛欲绝地说,她认为哥哥出事时在上班,另外辞职请求被拒绝,因此单位大田物业公司要对哥哥自杀一事负责。昨日上午11时许,由于过度悲伤,朱超颖的母亲再度晕厥。
据大田物业公司一负责人介绍,警方判断朱科超是跳河自杀,但目前不能说明朱科超自杀与公司有绝对关系,不过公司已和家属代表约好,将协商此事。“我们会按照国家有关赔偿规定执行的。”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西大街派出所值班民警称,根据鉴定结论显示,朱科超身上无外伤,排除他杀可能。
对于朱超颖的质疑,该负责人说,按公司规定,保安提出辞职,应提前15天,像朱科超这样临时提出辞职的,他的岗位就无人顶替,肯定不行。至于400元押金,该负责人称,是服装押金。“我们给每个保安都开具了收条,保安离开公司时,全额退款。”(记者杨小刚)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