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网络赌博组织非法获利近2000万元、组织数百名卖淫女卖淫非法获利5900万余元、开设赌场获利300余万元……
新华社重庆2月21日电(记者朱薇)组建网络赌博组织非法获利近2000万元、组织数百名卖淫女卖淫非法获利5900万余元、开设赌场获利300余万元……王小军等24人涉黑案21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涉黑老大”王小军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逃税罪等8项罪名,该组织“保护伞”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李寒彬被控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1年以来,王小军先后纠集刘建兴、甘牛、宋渝与王杰、贾洪伟、李嘉、孙渝、梁益中(上述五人均另案处理)等人组建网络赌博组织,开设网络赌场,大肆进行网络赌博活动,获取非法利益近2000万元,其中王小军实际获利近600万元。此外,2003年至2008年5月,王小军纠集贾洪伟等人开设“明星97”赌博游戏厅和“啤酒机”赌场,获取非法利益300余万元。
与此同时,为壮大其经济实力,2004年5月至2009年7月,王小军又先后纠集宋雁月、颜建等人,通过位于海逸酒店的豪诚国际商务会所大肆组织数百名卖淫女多次进行卖淫活动,获取非法收入5900万余元,该会所逃避缴纳税款共计1061万余元。
王小军还纠集被告人程强、刘勇,并通过上述二人先后纠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为王小军及其组织的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暴力支持,逐渐形成了以王小军为组织、领导者,颜建、程强等人为骨干,翁光兰、屈维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王小军实际控制的豪诚会所和网络赌博组织为依托,通过故意伤害、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暴力方式处理其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解决营销人员之间的纠纷以及收取赌债,非法聚敛钱财,扩大该犯罪组织的影响,巩固该犯罪组织的地位。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4年5月至2009年,王小军多次向文强、彭长健、陈涛、黄代强(均另案处理)和李寒彬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128.41万余元,并利用其包庇和纵容,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实施违法上述犯罪活动。其中,今日出庭受审的原打黑支队长李寒彬被指控涉嫌收受王小军等人员26万余元,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
本案庭审预计持续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