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讨200元外债买来电击器袭人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22日13:23
时间:前天晚上11时许地点:江北区洋河二路路口
结果:警方现场挡获,钱没要到,反被拘留5天
一年了,借给同事的200元钱还没讨回,万盛区20岁的陈某“破釜沉舟”,买回一个高压电击器去“麻”同事。前晚,江北区警方以故意伤害,对陈某处以治安拘留5天。
一道白光闪有人在惨叫
前晚11时许,江北区公安分局红旗河沟派出所民警例行巡逻到洋河二路路口时,路边突然闪起一道白光。“哎哟!”伴随白光的,还有男子的惨叫。
路口内,两名男子一前一后朝前狂奔,跑在前面的男子一边捂住右手臂,一脸痛苦,穷追不舍的男子手中拿着一个黑色盒子,盒子发出耀眼白光,“噼啪”作响。两人全然没看见前方的民警。
“干啥子!”民警一声呵斥,两人停住脚步。
电击器伤人右手打抖抖
“他用高压电"麻"我!”跑在前面的男子见是民警,一脸无辜。
“活该!是他自己不耿直!”拿盒子男子很是气愤。
经查,跑在前面的男子姓蔡,拿着盒子的男子姓陈。民警拿过陈某手中的盒子,这盒子有两个烟盒大小,轻轻一按,头部两侧发出两股强烈电流并合成一股,发出刺眼白光,民警判断,这是一个高压电击器,击在人身上,可短时间失去知觉。
“刚才他击到我手上,我的手现在都没感觉。”蔡某捂着右手臂告诉民警。民警发现蔡某的手虽然没有外伤,但抖得厉害。
买来电击器原是为讨债
为何要用高压电击器“麻”人?陈某称,他和蔡某是同事,一年前,他借给蔡某200元钱,中途多次催要,但蔡某就是不还。前不久,他买回一个高压电击器,准备约蔡某还钱。“不还,我就"麻"他。”他认为,春节期间,蔡某不可能没钱,不还钱是想赖账。
昨天,记者了解到,陈某受到治安拘留5天的处理。记者黄河曾觅
看清楚哟这些自卫器械不能带
警方有关人士称,一些市民出远门喜欢带着自卫器械,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些自卫器械不能非法持有,更不能随身携带,否则非但不能自卫,还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A:这些不能带
电警棍:只有民警才能配备,但市面上有许多仿造产品,市民购买要谨慎,如不留神击伤人,可能受到治安拘留。
超强击晕器:该器械会让人麻木甚至失去知觉,不易随身携带。
伸缩警棍:警用工具,普通市民不能携带。
铁拳头:这是一种新型的铁质自卫器械,包裹在拳头上,有些上面带刺,极易对人造成伤害。
管制刀具:各类管制刀具都不要随身携带,如进入公共场所,可能受到拘留。
B:这些可以带
防狼喷雾:一般为女性使用,对人不会造成致命伤害,需注意的是,乘飞机时不能携带,因为无法过安检。
车用防暴消防灭火器:长途自驾时,可以防身。
伸缩双节棍:只有一点,练习后再使用。
自卫手电:用强光使对方睁不开眼,安全系数高。
报警器:常见的有发出高分贝警报声的个人报警器,在遇到危急时刻,可以引起别人注意。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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