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女子赴看守所探望男友遭拒 被告知须有同居证明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23日17:28
  中新网2月2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彰化县和美镇一名陈姓女子想到看守所探望同居男友,被要求出示村里长开立的“同居证明”,当地里长查遍法令,找不到写同居证明的法令与参考文件,只好在新春上班第一天赶到镇公所求助义务律师。

  彰化看守所秘书张荣昌表示,看守所规定受刑人每天最多可接见3名亲友,3人接见时间共30分钟。过去曾有受刑人3妻4妾,她们都想申请接见,为了避免引起家庭纠纷,看守所请她们找村里长开立“同居证明”,证实确有同居关系而且有要事必须申请接见。如果无法取得同居证明,当事人可亲自说明原因,看守所将斟酌申请接见的必要性。

  陈姓女子的同居男友因案入狱,目前移送看守所,她想知道春节过后如何处理公司与家庭财务,申请接见却被驳回,彰化看守所要她拿当地村里长开立的同居证明,证明她与受刑人确实同居。

  和美镇竹园里长颜永仪说,翻阅法令就是没有村里长有权开立同居证明的条文,事关里民权益与法律责任,他不敢随便写,一定要请教法律专家,镇公所义务律师告诉他,因同居人不在受刑人三等亲之内,可改为申请特别接见。

  彰化县律师公会前理事长赵惠如表示,各看守所对一般接见、特别接见的规定不同。彰化看守所秘书张荣昌说,在彰化看守所,经机关首长核准,或家中有重大事情必须处理,就可申请特别接见,因看守所羁押满6个月就移送监狱,才会建议办理同居证明,看守所将视同未婚夫妻准许多次接见。
责任编辑:赵婷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