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年02月23日19:55
中广网北京2月23日消息(记者刘天思)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8时48分报道,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今天(23日)下午正式发布,《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公益性为核心,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这项费用纳入医保。
《指导意见》指出,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要坚持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同时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分别选择1到2个城市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在各地试点城市范围内选出1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从今年开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意见提出,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而且这个《指导意见》规范了各级公立医院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并且明确了公立医院采取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能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此外,这个指导意见还对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内部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见,这份《指导意见》目的就是要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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