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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市阳光中学收补课费引质疑 被指乱收费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2010年02月24日06:36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肖敏)近日,多名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春季刚刚开学,枣阳市阳光中学便向学生收取补课费。对此,该校一名负责人解释称,他们收取的是学杂费,只是以补课费的名义来收取。

  昨日,一名王姓学生家长称:孩子在阳光中学读高三,今年报名时,学校除了要收取960元的学杂费外,还要收取200元的补课费,他认为,此为学校在乱收费。

  昨日下午,在该校南阳路的高考培训基地,记者采访了多名高三学生,他们均称,学校除了收取960元的学杂费,还要另收200元的补课费。

  随后,记者在该校财务采购室了解到,该校高中3个年级,所有学生都需交纳200元补课费。

  对此,该校一名祝姓负责人称,200元的费用实际是学杂费,只是以补课费的名义来收取,可能是收费人员没有向学生解释清楚。

  既然都是学杂费,为什么要分两个项目收取?该负责人没有作正面回答。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每生每学期学费最高不超过1500元,住宿费不超过120元。他表示,学校并没有向学生多收费。

  枣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一名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未批准该校收取补课费,该局将对此展开调查。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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