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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原来也懂“手莫伸 伸则必被抓”的道理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2月24日13:37
  22晚6时许,上海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贪污受贿案在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束。蔡志强在整个庭审过程神情严肃,对自己犯下的罪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积极配合。法官宣布宣判结果将择日对外公布。(2010年2月23日《新民晚报》)

  在铁证如山面前,想必蔡志强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不“供认不讳”也不行,不“主动交代,积极配合”也行不通。然而,蔡志强的最后陈述却让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报道称,庭审结束前,蔡志强最后陈述,自己的行为是对党的形象和执政手段的损害,由于自身权力地位不断攀升,理想和信念开始动摇,法律意识开始淡化,这是他走向腐败的动机。他在被告席上以自己为例,希望其他干部要时刻心记“手莫伸,伸则必被抓”的道理,清清廉廉做官,堂堂正正做人。

  如果要是在一年以前,听到蔡志强说“时刻心记"手莫伸,伸则必被抓"的道理”,讲“清清廉廉做官,堂堂正正做人。”,或许会让很多为之感动、感慨、感触,如今听起来如同一杯白开水,无滋无味,而且越发想不明白。原来,蔡志强早就知道“手莫伸,伸则必被抓”的道理,可能在许多场合也“大讲特讲”这番道理,但是,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走这条“伸则必被抓”的死胡同呢?

  思来想去,我认为,说到底还是贪欲之心作祟、侥幸之心作怪,总认为别人没出事,未必自己就会出事。殊不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当第一笔肮脏交易的开始,就埋下了身败名裂的祸根。因为贪欲的闸门一旦开启,就会崩岸溃堤、毁家亡命。从解放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到陈希同、胡长青、李嘉廷、李真,再到如今的蔡志强等,都是因为乱伸手而“难逃脱”的,其结果都是落得个身败名裂、让人唾骂的可耻下场。这些活生生的事实,确实值得我们时刻警醒。

  所以,我认为,尽管蔡志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才想起来以自己为例,告诫别人记住“手莫伸,伸则必被抓”的道理,不仅为时已晚,也有一点让人可笑。但笑过之后,我们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名利竟如何,岁月蹉跎,几多风雨几晴和,总是南柯”。这是做过七品县令的郑板桥在山东潍县任上告诫自己不要追名逐利而写下的诗句,同样可以警示我们的干部要管住自己,“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否则,贪得再多、捞得再足、地位再高,待到东窗事发时也只能是南柯一梦。

  由此可见,“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我们的党员干部要确保在功名利禄面前不心乱神迷,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必须时刻心记“手莫伸,伸则必被抓”的道理,要懂得“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的定律,以他人的教训警诫自己,防微杜渐,自觉遏制私欲膨胀,在工作和生活中把握好“参照系”,不搞横攀竖比,保持心态平衡,多算政治账、经济账、感情账、得失账,切记:今天的贪欲,将铸出明天的镣铐。(林伟)

  蔡志强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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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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