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家庭作坊违规生产爆炸1死1伤 岳父告女婿
来源:
广西新闻网
2010年02月24日13:09
类似血的教训要引以为戒发现违规生产烟花爆竹请举报
烟花爆竹响起,多数情况下代表的是喜庆,但有时也会制造悲剧。对李放而言,教训尤为深刻。
2008年9月的一天,他加工、储存在岳父家的鞭炮发生爆炸,这一炸,不仅夺去了岳母的生命,还惹出了一场令人痛心的岳父状告女婿的官司。
李放的岳父一家认为,是他存放的爆竹给他们带来了人身财产损失,于是提起诉讼要求赔款。
日前,平乐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李放违规存放爆竹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遂判令他赔付受害人家属4万余元。
一声巨响炸塌房屋
现年37岁的李放是平乐县某镇人,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多年,与岳父磨生家住得比较近。近年来,为了照顾岳父一家,他经常将一些鞭炮半成品及一些原料拉到磨生家,并分发给村里的一些农户帮加工。
有时,李放的岳母也会帮忙加工,做成鞭炮后,放在家中。
由于鞭炮库存较多,磨生家常被邻居称之为“弹药库”。按理,生产鞭炮,必须具备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相关部门批准才行。然而,李放并没有按规定报批,而由于长期以来没有发生事故,李放和磨生也一直疏于防范,由此埋下了安全隐患。
对安全的放松很快产生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2008年9月8日,凌晨1时许,意外发生了。
“当时我们还在做事,突然"嘣"地一声巨响,声音大得几乎吓死人,我丢下手里的东西就跑”。事后,磨生回忆起事发当晚的情景,仍心有余悸。而等他跑出家门后,房屋垮塌了。
一死一伤陷入纠纷
李放的岳母被水泥墙砖砸中,事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爆炸还造成李放的侄女大面积皮肤烧伤。
事后,经公安机关查实,爆炸系李放将非法生产的鞭炮触及火源燃烧爆炸所致。
磨生据此要求女婿赔偿房屋和人身财产损失。但李放认为,爆炸可能是岳父一家加工不慎所致,故房屋的损坏并不是他造成的,并不接受赔偿请求。
两家人为此僵持了一年多。不得已,磨生将女婿告上法庭。法院多次调解未果,最终于今年元月开庭审判此案,判处李放赔偿磨生一家房屋财产损失共计45190元。
案件终得了结,但一死一伤,以及亲情受创的当事两家关系,都为这起案件增添了悲剧色彩。代价太过沉重!
类似教训不少应引以为戒
安全是根弦,时刻都不能放松。然而,近几年,因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却不在少数。平乐法院法官介绍,法院系统最近几年审理的安全事故案,多半是因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起的。
就在他们审理这起岳父状告女婿案件时,他们就又接到了一起类似案件,被告是因为非法生产爆竹,将堂弟刚建好的房子炸塌,并造成了一死多伤的惨剧。
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表示,类似案件的高发,与烟花爆竹的高利润有关。“近几年,我们几乎每年都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但还是有人为追求利益铤而走险,并由此造成了一定的人身财产损失。”
该人士表示,类似非法经营生产烟花爆竹的,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大多集中在农村或城郊结合带,且基本租用他人房子存放爆竹,一些人特别是有亲戚关系的,顾及脸面或为获取一些眼前非法利益,对此也采取纵容态度,时间久了,就容易发生事故。
该人士提醒,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如同定时炸弹,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无论是谁,一旦发现,都应向公安机关举报,否则就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 (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郑利平 (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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