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猝死火车站索赔50万续:铁路部门最多赔2万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02月25日02:14
女工猝死火车站
律师表示提供援助
本报讯(记者汤华明)记者昨日从深圳火车站安全科负责人谢先生处获悉,如果枣阳籍女工朱忠敏在车站猝死符合《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铁路部门最多只能给2万元的赔偿。听到这个消息,死者朱忠敏的家属都显得万分的无助。
本报昨日《湖北枣阳女工猝死深圳火车站家属索赔50万元》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河南省振山律师事务所的魏涛律师在电话中说,他愿意站出来替死者家属维护权利。魏涛律师说,死者朱忠敏购买车票乘坐火车,与铁路部门形成了合同关系,从法理上讲,乘客乘坐火车旅行,应当享受安全、舒适的乘坐服务,尽管春运期间铁路人流过多,拥挤、超员无法避免,但这绝对不应该是铁路部门降低乘客安全的理由,不能因为人多、运力不够,就去降低服务标准。如果朱忠敏的死的确是由于列车过度超员,车厢内空气浑浊引起发病致死,根据《合同法》之规定,旅客乘车发生意外,铁路部门应当履行赔偿责任。魏涛律师表示,他愿意无偿为死者朱忠敏的合法权利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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