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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裁判所判定继续保留死刑 称废除不妥当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2月25日21:52
  综述:韩国宪法裁判所判定继续保留死刑

  新华社记者班威

  在时隔13年之后,韩国宪法裁判所25日再次就死刑制度的存废问题进行投票表决。9名大法官最后以5票赞成保留死刑、4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判定现行死刑制度不违背宪法。

  这是韩国第二次就死刑制度作出判定。1996年11月,宪法裁判所的9名大法官以7比2的投票结果判定死刑制度合乎宪法精神。当时裁判所表示:“根据我们的文化水平和社会现实,目前废除死刑制度还不妥当。”

  此次在持赞成意见的法官中,有两人在补充意见中提出,死刑制度的误用和滥用比起制度本身更为可怕。就此,韩国媒体分析说,相比13年前,大法官们的意见正在朝着倾向于废除死刑的方向变化,至少其中三分之二的大法官赞成对现行死刑制度进行改革。

  事实上,尽管韩国在法律上仍保留死刑制度,但自1997年对23名死刑犯执行死刑后,至今都没有再执行过死刑。韩国已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事实上废除死刑制度的国家”。而韩国政府迟迟没有正式废除死刑制度的主要原因,是半数以上国民仍支持保留死刑制度。

  2009年11月,韩国上映了首部关注死刑的影片《执行者》。影片讲述了一名年轻人在负责执行死刑的过程中渐渐陷入精神困境的故事,引起了人们对于死刑制度的反思。

  然而,社会暴力犯罪案件的增加,使韩国民众更希望保留死刑制度。韩国政府2009年底委托调查机构进行的“有关死刑制度存废意见”的民意调查显示,66.7%的民众要求继续保留死刑制度,比前一年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数据证明,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间,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谋杀案件明显增加。支持保留死刑的人认为,除了可以震慑犯罪分子外,死刑的存在也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一种精神安慰。

  目前韩国有59名犯罪情节十分严重的死刑犯,其中不乏杀害10人、20人以上的“杀人狂”。尽管这些案件在韩国社会引起极大震动,民众要求对他们执行死刑,但多数舆论认为,由于已连续十多年未执行死刑,今后这一趋势也将难以扭转。

  舆论认为,虽然宪法裁判所认为目前废除死刑还为时尚早,但不排除今后废除的可能。而如何引入一种行之有效的死刑替代制度,有效抑制犯罪,满足国民的安全感,则是留给韩国社会的一个长期课题。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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