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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钓鱼”案二审开庭 司机坚称“被钓鱼”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2月26日04:02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黄宏晓)去年,“钓鱼执法”成为全国范围里最受关注的字眼之一。在上海钓鱼案市民胜诉后,广州市民赖先生状告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钓鱼执法”却败诉了。昨日,此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昨日,赖先生在庭上表示,“运政部的车一开始就在酒店旁,离我几十米,没过多久他们就冲出来。他们看见整个过程,这分明就是在‘钓鱼’!”而被告律师辩称,赖先生一审时只说停了一次车,二审却又改口说停了两次车,说法不一致,因此,可信度大打折扣。

  昨日,赖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单位开出的两张派车单证明,说明当天他的出行全是因公送人,根本没有时间搭外人。此外,赖先生还提交了事发当时的电话清单,证明下午六时二十分左右,他的手机的确有电话打进来。对此,被告律师称,“派车单并不能排除原告有搭客之嫌。”律师还补充道,通话记录只能证明他打过电话,不能说明他通话时在做什么。

  一审时,交管局提交了问话时的现场视频。视频资料中,白衣男子陈述证实,其与赖先生商定前往黄石路小坪,且双方已约定车费为50元,但是该白衣男子的身份交管局并未查清。赖先生向法官要求白衣男子出庭和他对质,“不能只单凭路人的一面之词就下结论。”被告律师庭后告诉记者,“我们不是公安机关,无权限制他的自由,所以没法查清楚那个白衣男子的身份,更没法让他出庭。”

  事件回顾

  “被钓鱼”罚款3万

  2009年6月18日下午,在某科研单位当司机的赖先生被单位安排去白云机场接评审专家,但在途经白云机场的铂尔曼酒店门前,一白衣男子向他招手停车,希望坐他的车到黄石路,可以支付车钱。赖先生因此被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扣车并罚款3万元。赖先生认为交管局有“钓鱼”行为,将交管局告上了法院。

  白云法院一审认定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没有“钓鱼”执法,判决赖先生败诉。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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