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女出纳私吞500万获刑8年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2月26日03:34
新快报讯(记者李海强通讯员黄志庆)记者昨日从佛山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高明女出纳私吞500万元案尘埃落定。佛山中院判决认定,罗惠娟利用职务侵占财产罪名成立,依法判处罗惠娟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4年4月,中亚造纸(高明)有限公司控告公司出纳员罗惠娟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500万元。罗惠娟则辩称,这500万元是公司老板对她的奖赏,属自愿赠送性质。此案纠纷长达6年之久,经历了包括两次再审在内的四度审判。最终,省高院维持了高明法院、佛山中院前三次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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