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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版权门遭遇侵权阻力 专家称会改变图书形态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年02月28日23:38

  Google要革谁的命?

  本报记者 张昊

  近日,针对谷歌此前与美国作家协会、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公平听证会”在纽约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进行。会上,经过多次修改的和解协议遭遇多方质疑。包括微软、亚马逊在内的竞争对手敦促法官驳回该协议,甚至美国司法部也公开提出了反对意见。

  于是,继谷歌单方面取消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谈判后,本已安宁的后院也失火了。这场火使得此桩长达5年的版权第一案愈加扑朔迷离。

  “谷歌版权门”事件阻力来自两方面:一是侵权,二是垄断。一位出版社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归根结底是利益分配问题,这件事最后的结果应该是谷歌与各方达成版权协议,当然,出的钱有可能比现在更多。”

   “网上图书馆”源自谷歌一个“朴素”的想法,即要把所有的图书扫描到网上,免费供网民阅读。因为牵扯到的书籍以千万本为单位,谷歌并没有征得每个作者或出版商的许可,而是“简单”地理解为只提供预览版权保护期内书籍的部分章节。

   其实,这只是矛盾的表面。在美国、欧洲以及中国的原告,都提到了“被告知权”。德国总理默克尔说:“在德国,我们不会未经版权持有人明确的认可而展示一个版权图书的任何页面。”

   实际上,“版权门”应该理解为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博弈。“谷歌图书馆”是未来数字版权平台的雏形,它所提倡的“免费”绝不是互联网上简单的复制。而应该是一种新的传播渠道,读者通过定制服务,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去选择图书,而出版商也因此获得新的盈利渠道。

   但是,传统出版行业表现出的恐惧是他们担心被谷歌垄断,而事实上,包括亚马逊、百度在内的互联网公司已经推出了类似“谷歌图书馆”的数字版权平台;日本、欧盟也有了“国家数字图书馆”。特别是在文化领域,技术和资金并不能决定一切,想要垄断,谈何容易?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严锋认为,传统的出版行业更容易垄断,这也造成书价居高不下。他比较认同谷歌的理念,认为在数字版权时代,读者跟作者接触有助于优秀作品的出现。Google扮演的仅仅是中介,其核心是检索和数据库。所以,除了利益分割问题外,读者、作者、出版这三方都需要重新调整自己的位置。

  严锋还表示,Google此举不仅会改变图书的行销模式和图书形态,而且还会颠覆传统的图书馆。

  “Google图书馆会成为趋势,但我不赞同颠覆,传统出版行业也会有其专属领域,甚至作出改变来适应趋势。”上述出版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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