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错登信息 拒绝删除被诉
晨报讯(记者 李洁)市民刁先生发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崇文区支行错将他人(同为刁姓)的信用交易信息录入自己名下。之后刁先生多次找银行要求删除自己的不良征信记录,但均遭到拒绝。近日,刁先生向崇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崇文区支行赔礼道歉并进行相应赔偿。
据市民刁先生介绍,2009年8月29日,他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告知其有19条不良征信记录,不符合贷款条件。随后,刁先生经过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发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崇文区支行将他人的信用交易信息错误地录入到自己名下。
之后,刁先生多次找银行方面交涉,要求对方删除不良征信记录,但均遭到对方的拒绝。近日,刁先生向崇文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崇文区支行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及误工费3万元。
在崇文法院立案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崇文区支行同意删除原告的不良征信记录,并为原告出具未有不良记录的书面证明;刁先生则同意如果农行依据协议实际履行,将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