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执行利剑斩特权腐败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3月02日08:47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是众所周知的道理,适用在政治上同样成立。因而,一个想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执政党必然会重视自身建设。随着近年来国内腐败问题的日益凸显,中共中央采取惩治和预防的双重手段,其中制度反腐越来越多的被运用,其成效也逐渐显现。日前,中央重修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迅速在全国掀起了贯彻实施的热潮。
众多网友也第一时间表达了对该修订版《廉政准则》的关注。毋庸置疑,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政要求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期待,是作为执政党的又一次自我完善,是制度反腐的又一利剑,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惩处腐败扎紧了篱笆、布下了雷区,必将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可以看作是给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套上了新的“紧箍咒”,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和最低底线,昭示了制度面前无特权,策应了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掷地有声地警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好制度重在执行,重在取得实效。中央号召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贯彻落实,就是要将这一反腐制度推行到底,让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手握执行利剑,斩断特权腐败。《廉政准则》还规定了党内监督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等监督渠道。可以说近乎完美。不过制度终究是死的,如何运行,如何挥舞起这把利剑才是最重要的,也是各级党委应该重点思考的。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廉政准则》的开篇语振聋发聩,六个“必须”的要求语重心长,“执行之剑”能否捍卫“八条禁令”,让我们拭目以待。(齐士楠)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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