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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骗千元欲跳楼 民警自掏腰包劝下惹争议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02日09:18
残疾女子坐在12楼的窗户上,双腿悬空,几次欲跳下。(视频图)

民警朱炳章闻听轻生女子被骗走1000元钱后,为劝说女子离开险地,他主动拿出1000元表示愿意给予补偿。(视频图)

  一名做小生意的残疾女子王梅称,在广州市天河客运站搭车时被一名骗子骗了1000元。昨日早上8时,这名女子一时想不开,爬上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12楼欲跳楼,救援人员苦劝无果时,一名民警当即自掏腰包拿出1000元补偿王梅的损失,这才将她劝下。

  民警行为立即引起争议,有市民称赞民警救人方式很人性化,自掏腰包行为很感人,做法并无不妥;但也有市民认为,现在跳楼秀、跳桥秀成风,真假难辨,这种做法一旦提倡,会否引来动机不纯的人效仿骗钱呢?

  昨日上午8时30分左右,白云区新市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12楼有个女人要跳楼。5分钟后,副所长朱炳章带领民警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女子正坐在医院12楼的窗台边,背靠着墙,双脚悬空,随时都有掉下的危险,现场情况十分紧急。

  此时,消防员已在医院三楼的平台上充好消防气垫。但是,一名消防员告诉记者,即使有气垫,如果女子从那个位置掉下来,也很有可能摔死。

  在12楼的楼梯处,消防员、新市派出所民警、医院领导轮番上阵,劝说女子下来,可是不管怎么劝,对方就是不肯,营救陷入僵局。在女子断断续续的哭诉中,大家这才了解到女子的不幸遭遇。

  残疾女子被骗欲轻生

  原来该名女子名叫王梅,今年30多岁,云南人。几年前,她在老家遭遇了一场车祸,伤了右脚,落下终身残疾,走路必须拄拐杖。之后,她来到中山古镇摆地摊,靠卖化妆品及杂货赚钱维持生活。

  今年2月26日,她跟往常一样来到广州进货。前天下午,她进好货后,来到天河客运站准备搭车返回中山古镇。当她提着重重的箱子,一拐一拐地到车站时,一名男子主动走过来,说愿意帮她提箱子。王梅看对方长着一副老实的面孔,加上自己确实行走不便就答应了,并向对方表示感谢。男子得知王梅要去中山时,热情地说自己知道有便宜的车去中山,并愿意带王梅去乘车,还说此时天河客运站已经没有回中山的车了。王梅信以为真,跟随男子上了公交车。

  王梅万万没想到,“好心”男子竟是一名骗子。两人在白云区新市墟下车后,男子突然提着王梅的箱子跑了,王梅因行走不便无法追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男子逃跑。箱子里的1000元现金和新进的化妆品等货物也一并遭抢。身无分文的王梅当晚只好沦落街头。

  昨天早上8时,在街上过了一夜的王梅越想越难过,便产生了轻生念头。她看到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的楼比较高,就坐电梯来到住院部12楼,爬上楼梯口的窗户欲跳楼。医院保安发现后立即报警。两辆消防车和新市派出所民警先后赶到现场救援。

  民警掏出千元将其劝下

  上午9时30分,在听完王梅的诉说了,一旁着急劝说的民警当场表示,要拿出1000元补偿王梅所受的损失。“快下来,你丢的钱我给你。”民警劝说着。可王梅担心自己下来后,钱就不给她了,仍然拒绝回到安全地带。

  救援的民警再三表示,王梅下来后肯定给她钱。上午9时34分,王梅终于把悬空的双脚挪到楼内。消防立即上前,搀扶其走下窗台。王梅脱离险地后,连喝3杯水,当拿到民警主动递过来的1000元现金时,王梅不禁热泪盈眶。随后,警方将其带走。

  给钱民警是派出所副所长

  记者了解到,现场给跳楼女1000元救命钱的民警是白云区新市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副所长朱炳章,是一名警龄超过15年的老民警。

  记者从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了解到,医院负责人和民警朱炳章一起跟女子沟通时,第一时间通知了119。女子哭着向民警讲述了被骗经过。医院有关负责人现场也看到女子右腿脚踝处有残疾,交谈期间女子几次要跳出窗外。

  街道民政掏钱还给民警

  “朱警官不断跟女子交谈,并提出"你有什么要求,政府部门都能给你提供帮助,解决问题的。"”现场目击者说,双方交谈中女子提出自己的钱都被骗走了,希望能有1000元钱作为起家的生意本钱。现场劝说的朱炳章表示,他愿意给女子1000元钱,劝她千万不要为1000元轻生,并提出让女子先从12楼窗台上下来,到安全的地方就给钱。“但是女子担心民警只是骗她,希望立即能拿到钱。”朱炳章见一再劝说对方仍不相信,于是就从口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1000元现金给了对方。

  据了解,白云区新市街道民政部门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给女子提供帮助,将把1000元返还给朱炳章。而新市派出所经过调查了解到,女子所说都是实情,腿部确实在一次车祸中受伤导致残疾。

  朱炳章事后解释说,自己当时的想法就是“救人要紧,掏自己的钱无所谓,把人救下来再说”,考虑到女子提出的金额并不大,自己有能力帮忙。当时并没考虑街道民政部门是不是会报销这笔钱,自己伸手援助只是出于一个普通人的良知,不希望因为自己民警的身份特殊,就受到特别的关注。

  有了解朱炳章的人士透露,朱炳章平时就是个热心人,看到这个女子碰到困难,他伸手帮助很符合他的性格。

  是否符合规矩警方无定论

  朱炳章这种做法符合警队规定吗?广东警方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没有条文规定民警处理此类事件必须给钱或不给钱。根据现场情况来分析,朱炳章的做法是把救人放在首位。警方人士表示,民警处置紧急事件时采取何种方式,要就事论事地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这种营救方法合适吗?

  市民一:救人民警行为很感人

  市民李先生认为,民警这种救人方式很人性化。王梅腿脚不便,生活不易,也许那1000元钱就是她全部的积蓄,钱没了,她连家都回不了,自然感到生活绝望。不管怎么说,生命是可贵的,万一谈判失败,女子跳了下去,做再多的工作又有什么用呢。民警这种救援方式,既救了人又救了贫,当然,这钱不应由民警本人出。

  市民二:不妥,别人效仿怎么办

  “这样救人很不妥,如果其他人也学她去跳楼,不给钱就不下来,会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看病的市民钟先生说,女子的跳楼行为已经扰乱了社会治安,已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影响,并不能因为她是残疾人就给她补钱,这样会助长跳楼者的气焰。

  “要是这样也行的话,没钱了我也跳楼去,到时候跳楼的人越来越多,社会就乱套了。”市民王女士担心,有些不法之徒利用这点谋求私利,万一跑出个“跳楼党”怎么办?

  律师:营救方式值得肯定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所资深律师丁一元认为,民警这种给钱救人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从法律上讲是一种“赠与“关系,没有什么不妥。不管是民警还是普通市民,自愿拿钱去满足跳楼者的需求,牺牲自己的利益,营救了对方,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值得提倡的。但跳楼者的行为依然是违法的,扰乱了社会治安,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高校教师:合理,但不值得推广

  广东商学院社会学老师蔡静诚:在当时情况下,只要能救人使用何种方式都是合理的,毕竟生命最重要。民警自掏腰包的行为是合理的,让人感动,但并不一定要推广。民警用钱规劝跳楼者是否会引发不好的影响,例如仿效作用、骗子行骗等,这些会很难避免。建议警方若遇到类似问题,请求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帮助,让从事心理方面的谈判专家去规劝当事人。目前,民政局下属有一些专门从事社工服务的组织,包括紧急救援,建议警方与其建立联系,需要时随时调动人力。(记者罗阳辉实习生杜洁(除署名外) 本版摄影信息时报记者任传富) (来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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