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2日电(记者王菁婧)3月2日,浙江省天台县公安局法医对2月28日晚
溺死的女子进行了尸表检查,未发现机械性损伤、扼颈、捆绑及其他外来侵害留下的迹象。
经调查,死者女性,36岁,名为王惠娥,天台县三合镇黄务村人。今年元旦,王惠娥在江苏太仓经商时曾经有过一次自杀未遂经历,此次溺水事故发生后家属已明确认定系自杀身亡,并将尽快自行处理后事。
死者从2月28日晚上离开家后一直未归,直到3月1日10时左右,由其兄弟王昌曹在三合镇鲟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养殖场蓄水池内发现遗体,而该蓄水池毗邻2月18日发生的五名儿童溺水处的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