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全流域治理新招 上游污染下游最高扣100万元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0年03月03日08:10
今年起,试点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
市(州)出境断面的水质污染程度按规定的标准超标一个档次,每次扣缴20万元;超标二个档次,每次扣缴40万元;超标
三个档次以上(含三个档次)每次扣缴100万元
扣缴的资金专项用于解决由于河水污染造成下游经济损失的补偿和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以及贫困地区的环保能力建设
本报讯(记者李丹)上游污染下游,最高扣缴100万元。3月2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五大流域及主要支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对造成水质污染超标的实行资金扣缴政策。目前,环保部门已完成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实行资金扣缴政策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正在报省政府批准。
水质超标
每次最高扣缴100万元
据制定相关细则的省环保厅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实行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是以省、市(州)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为依据,根据环保部门每月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进行的一次监测,重点对岷江、沱江、嘉陵江、金沙江、长江等五大流域及主要支流跨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断面水质类别标准。
该负责人解释说,流域水质类别标准分为一、二、三、四、五类和劣五类6个档次。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时,所考核市(州)出境断面的水质污染程度按规定的标准超标一个档次,每次扣缴20万元;超标二个档次,每次扣缴40万元;超标三个档次以上(含三个档次),每次扣缴100万元。一般情况下,省环保厅每季度将监测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需扣缴的资金数,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而各市(州)也可参照这种办法,对当地县(区、市)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和资金扣缴。
专款专用
审计监察全程监督扣缴金使用
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试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是运用经济和科技手段,构建规范有效的区域、流域水环境管理机制,调动各级政府治理水环境污染的内在动力,促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按期完成。
针对扣缴的资金怎么使用问题?这名负责人表示,扣缴的资金专项用于解决由于河水污染造成下游经济损失的补偿和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以及贫困地区的环保能力建设。为此,省财政厅将设立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专用账户,负责资金的扣缴和拨付工作;审计厅负责对扣缴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省监察厅负责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同时,为确保这项政策顺利实施,环保部门将进一步配备完善监测设施,保障日常监测运行经费,提高日常监测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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