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北京市:公务员晋升须先经培训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3月04日02:48
  本报讯(记者温薷)今后,公务员晋升、考核和任职定级,将与培训紧密挂钩。昨日,记者从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会上获悉,北京市将制订出台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绩效评估办法。

  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北京市将全面加强公务员四类培训,培训领域包括文化创意产业、首都金融业等。其中,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要达到100%;处、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的参训率也由之前的95%提升至100%。

  同时,公务员培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也将加强。据负责人介绍,今年人保系统将建立联动机制,届时负责培训的教育培训处与负责定级的工资处、负责考评的考核处等几个处室将可实现联动,使得公务员培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加强。

  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县即将出台相应的政策,届时新进单位的公务员如果不经初任培训将不能够定级、定工资;不经培训,不能晋升领导职务;培训不达标,不得评优秀。

  此外,《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其10个配套文件将重新修订。据悉,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之一。
责任编辑:刘士朋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