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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皮革大王”家族上演“豪门恩怨”(图)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3月04日14:06
  身份证两度遭克隆5000万元股权易主
图为远东皮业集团大门。

  2010年3月1日,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远东皮业集团创始人王敏诉平阳县公安局违法发放王敏一代身份证一案在温州市平阳法院开庭审理,“远东皮革兄弟股权纠纷”的“豪门恩怨”再燃战火。

  2009年6月24日,平阳法院曾公开审理过王敏诉平阳县公安局非法向他人发放王敏二代身份证一案,一审判决,王敏胜诉。

  一个皮革大王为什么会因为身份证问题两诉县公安局?小小身份证在这场股权纠纷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这场豪门恩怨又有着哪些曲折的故事?

  记者对此展开了深入的调查。

  争夺5000万元股权兄弟反目

  远东王氏家族发迹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南湖乡这个有名的“皮都”。王家共有四子一女,王敏排行老三。除老大王伟从政外,老二王萍(女)、老四王怀、老五王楚均是远东集团旗下企业高管。

  多年来,在全家人的努力打拼下,远东皮革已然成为行业里的龙头老大,按照其官方网站介绍,远东皮业集团是一家以皮革制造为主业,涉足鞋业、明胶、地产等领域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下辖13家成员企业,总营业额已突破20亿元大关,其中核心企业浙江远东皮革有限公司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目前,集团的总资产已经达到了12亿元。

  然而,从2006年起,这艘皮革航母内部却上演了一场被外界称之为“远东皮革兄弟股权纠纷”的“豪门恩怨”:王敏指控弟弟王怀、王楚和姐姐王萍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自己在远东的价值5000万元的股权变更在他人名下。而王怀等人则认为“工商登记的股权无论如何变化,绝不涉及兄弟间的股权问题,因为王氏家族企业对实际股份有另行约定,不管股权登记如何变化,所有资产还是归属到家族资产中”。

  豪门纠纷一演就是三年,从对簿公堂到搬上媒体和网络,远东早已没了昔日的辉煌。“当时远东的商标本身价值就过亿,不用任何抵押,就可从四家商业银行获得3000万美元的贷款,如今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王敏感慨地告诉记者。

  王敏说,一切问题归咎于自己当年的“撤藩”之举:从2005年开始,王敏在集团内部推行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聘请职业经理人参与管理和改革。“这样的改革严重冲击其他家族成员的既得利益,阻力很大,但我决心也很大。”

  王怀等人则称王敏的一系列行为是要独吞家族财产。

  皮革大王遭送精神病院

  王敏告诉记者,10多年来,自己一直在外打拼和开拓市场,集团总部也设在了广州。2006年11月,他委托律师对集团在浙江的五家企业———浙江远东皮革有限公司、温州远东皮革有限公司、平阳远东塑革实业公司、温州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艾莎皮革有限公司进行资产核查时发现:自己在这些企业的5000万股权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被全部转移到王怀、王楚、王萍等人的名下。

  为了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经多方交涉无效后,2006年12月15日,王敏以王怀、王楚、王萍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由,向温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了案,警方开始介入了此案的调查。

  在此情况下,王怀向王敏承认自己的过错,并出具了一份《重大错误事件解释》。2007年1月4日,王敏与王怀等人签定了一份《王氏家族股东协议》。协议确立王敏是远东集团的创始人地位,并自动出任董事长、总裁和法定代表人,协议还明确王敏在王氏家族中的持股比例为30%,并且确认远东集团的“FAREAST+图形”商标归王敏个人所有等等。随后,王敏向温州市公安局申请撤销案件,但上述协议并未送呈工商局更正五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权登记。

  “原以为一切到此就结束了,可万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王敏说。

  2007年3月10日,王怀等人“邀请”王敏赴温州参加董事会。当天下午,到了母亲在温州市区的家中后,外甥陈鼎等5人突然冲出,将王敏用绳索捆绑后送至温州精神病医院。王敏顷刻之间变成了一个“精神病人”。

  3月12日下午,在王敏妻子林秉珍与医院方面严正交涉下,院方同意王敏出院。当晚,王敏飞回广州,从此,王敏与家人决裂,开始了漫长而曲折的维权之路。

  二代身份证被冒领

  有几个问题,几年来一直困扰着王敏,令他百思不得其解,“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一定要本人到场签名,出示身份证并复印留底。谁去办理的?身份证哪来的?”

  直到2009年春天,王敏似乎找到了答案。

  2009年4月22日,遭遇了一系列重大变故的王敏决意将户口从温州平阳迁到他工作生活了十几年的广州,就在他前往平阳县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时候,忽然发现,在公安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上备注一栏赫然印有“王敏已办理二代身份证”,时间是2006年4月13日。

  “自己多年来一直都使用着一代身份证,从来没有申请办理过二代身份证,二代证怎么会显示已办理呢?”

  联想到自己从政的大哥王伟的职务正是平阳县公安局户籍科科长,再加上自己股权被变更的时间正是2006年5月,也就是身份证被冒领的第二个月。忽然之间,一个大胆的猜测在他脑海中出现:“有人"偷天换日"冒领了自己的二代身份证,然后拿着身份证去工商局做了股权变更手续。”

  2009年5月14日,王敏前往平阳县公安局将自己的户籍资料打印出来,果然,二代身份证上的头像正是王怀。

  对此,王怀坦言,王敏的二代身份证照片,确实是他“代拍”的。不过,当中另有缘由。

  “王敏当时身在广州,身份证是他让我帮忙代办的。”王怀说,等拿着照片到了公安局,却被告知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必须当场拍照。

  “考虑到他回来一趟太费周折,于是,我就代拍了。”王怀说,人像采集后,他交代公司办公室人员,身份证办好后,立即送给王敏,此后,自己再没过问过此事。

  不过,王敏表示,他没有委托过王怀帮他代办身份证。

  2009年5月14日。就身份证冒领一事,王敏将平阳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7月29日,平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平阳县公安局在案外人冒用王敏名义申领身份证时,未能有效地进行身份核对,以致将案外人当成王敏,采集了头像并制作二代证向其发放,系颁证错误。另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领取新身份证时是必须交回原证的,但平阳县公安局在未收回王敏仍在生效期内的一代身份证的前提下,就将签发的二代证发放给案外人,违反了法定换证程序,因此,判决平阳县公安局撤销2006年4月13日签发的王敏第二代身份证。

  官司虽然赢了,但是王敏等人在一系列股权变更的调查中,却并未发现王怀使用冒领二代身份证的证据。

  被冒领的二代身份证身在何处?至今仍是一个谜。

  一代身份证又遭“克隆”

  远东皮革是经过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500万美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在工商变更登记前,需要经过外经贸局的批准。

  于是,王敏又在2009年5月11日将变更登记机关温州市工商局告上法庭,并在2009年5月25日将批准机关平阳县外经贸局告上法庭。

  王敏的代理律师认为,“签字、公章均系伪造,外经贸局在审批时没有尽到谨慎审查的义务,股权变更后,王敏发现后反映给外经贸局,外经贸局不予更改,又存在行政不作为。”

  对此,外经贸局在答辩状中称“王敏说签名不是他本人所签,我局无从考证。我局认为,(股权变更)递交材料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签字和盖章与原送审材料没有明显差别,即可签发文件。”

  “外经贸局对材料只是做形式上的审查。只要递交的材料齐全,就可以办理。”平阳县外经贸局局长陈永建表示,假如王敏的签字是别人伪造的,可以推翻远东的股权变更。他们等法院的判决。

  此案由于王怀等第三人拒不到庭,暂被延期审理。

  在外经贸局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中,没有王敏的身份证复印件。而在工商局递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中,王敏等人却发现,股权变更登记时使用的是王敏的一代身份证。

  但是,这张一代身份证,签发日期是1999年6月30日,而王敏手中持有并一直在使用的一代身份证,签发日期却是1999年4月29日———王敏一代身份证竟也遭人克隆。

  愤怒的王敏再次将平阳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庭审主要围绕两个关键点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被“克隆”的身份证是否是平阳县公安局所颁发?本案是否已过法定诉讼时效?

  代表平阳县公安局出庭的两名法制科民警认为,由于时间较久,是否是平阳公安局颁发,仅通过复印件也很难辨别真伪。

  同时,平阳县公安局提供证据并认为,自2000年起,王敏的多个出国护照皆是用那张被克隆的身份证办理,而且有他本人签名,“因此,从那时起王敏就已经知道了这张身份证的存在,故其诉讼请求已超过法定时效。”

  王敏则说,由于当时他做生意长期待在广州,出国护照都是委托其在公安局工作的大哥帮助办理,在此过程中,哥哥只把该签名的几份材料寄给他供其签名,自己从不知道那张假身份证的存在。直到如今才知晓,因此,诉讼请求没有超过法定时效。

  3月1日上午11时,审判长宣布休庭。是否需要再次开庭或作出判决,法院将另行通知。

  诉行政部门审查不严

  因为外经贸局的批复是工商部门变更股权登记的前置程序,故王敏诉工商局一案也被延期。

  王敏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股权变更材料是伪造的,签字也是假冒的,工商局在这过程中没有尽到谨慎审查义务,所以,他们希望法院依法撤销股权变更登记。“之前没有起诉,是希望温州市工商局自己更正过来,但工商局不仅不更正,还想调解结案。”

  调解结案的说法得到了温州市工商局的认可。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副处长陈建中在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工商局对材料只是形式审查,对签字是否真实,不好甄别。此事工商局经调查发现,主要是王氏家族内部的问题,希望调解处理。

  对此,王敏代理律师指出,远东皮革是一家依照公司法由近亲属作为股东的股份制企业,尽管相互都是亲属关系,但在工商的股权登记中,各自股权一目了然。股权变更应依法进行,不存在“家法优于国法”、“亲属之争”一说。

  同时,王敏代理律师说,依照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召集股东会议必须提前15天发出通知,并且要有股东收到通知和签到手续,股东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应当委托代理人参加。而工商案卷中也并没有这些法律规定的材料。

  此外,当地某媒体的一位细心记者,在采访此案时还发现了一件颇为有趣的事情:股权变更登记的申报材料共计51页,远东皮革是5月24日递交,温州市工商局当天受理,当天审查,领导当天审批,效率之高,非常罕见。

  关于王氏家族股权纷争,本报将追踪报道。(陈东升马岳君)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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