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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兵:尊严是能够按照自己意愿而活着

来源:中国网
2010年03月04日15:58

    中国网供搜狐特稿,禁止转载!

    “新闻圆桌”第二期话题:什么才是有尊严的生活?怎么达到?

     话题溯源:今年春节团拜会上,温家宝总理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句话又一次感动了无数中国人。但是,究竟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有尊严的生活呢?

     嘉宾简介: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多有法学论著,但其观点往往关注民生领域,热衷于社会话题的法学讨论。

    温总理讲的话,网上反映的很强烈,很多人关注,这说明了很多人还是觉得自己是没有尊严的。

  我觉得有尊严的生活,最基本的是财产保障,很多人没有财产保障,所以他们没有尊严的活着;而一些有财产的人,对他的下属员工他可能是有尊严的活着,但对自己的上级和政府他还是在没有尊严的活着,包括很多官员他们也是在没有尊严的活着。所以说,是不是有尊严的活着,并不是针对穷人的,它是一个覆盖全民的命题。

  这是三个不同的群体。没有财产的人,因为没有财产保障所以没有尊严;有财产的人,因为没有社会保障所以没有尊严;而官员,因为没有规则而有恐惧,半夜三更有人搜你的家你能不恐惧吗?

  有尊严的生活,是公民个人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活着,而我们大多数人都处于一种被奴役的状态,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是被潮流所裹挟,这才是有尊严。你看现在的社会,人都是为了物而活,充满了对财富的追求、对权力的欲望,可谁才是真正按照人的本性来活着呢?打电话给别人,都说在忙,没人闲着,这和欧美社会的差距都是很大的。要想人有尊严的生活,就要让人从物质和权力的欲望中解脱出来,而不是一切以卓越为目标。

  法制为有尊严的生活提供了一种保证,它是一种规则,可以让我们在规则中获得尊严。但前提是规则本身必须是合理的,恶法下不可能有尊严,当法律没有被遵守也不可能有尊严,就像红绿灯一样,它不能以人的意志而改变。(拾年)

责任编辑:hi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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