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合租实为内贼 信用卡诈骗10万元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宿静)张、梁夫妻二人为房租精打细算,听说朋友王某也要租房,于是一拍即合兴致勃勃地与其一起合租,数月之后两人却莫名其妙地被多家银行陆续催告已合计欠款人民币10万余元,这无端端被追讨的巨额欠款无疑对两人犹如晴天霹雳,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方知是合租人王某使的坏。近日,深圳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犯罪嫌疑人王某与张、梁夫妻相识,三人均是外地来深圳务工的年轻人,在深圳还没有房产。为了分摊房租,加之又觉得大家都是朋友,住在一起热热闹闹互相之间也可有个照应,于是2008年3月被害人张、梁夫妻便开始与犯罪嫌疑人王某一起合租居住。本以为大家可以相处得和和气气、睦邻友好,哪知犯罪嫌疑人王某打一开始就趁出租屋登记须提供合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之机,私自留下了两被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利用这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先后在不同银行开立了4张以被害人为户主的信用卡,之后,便持信用卡消费、取现。至2009年12月,被害人被银行催告还款时,透支本金、滞纳金、利息已合计欠款人民币10万余元。
检方提示,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复印件等包含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内容的文件,公民均应当妥善保管,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