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回应房价“平均上涨1.5%”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3月06日06:30
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 (记者朱剑红)对2009年统计公报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涨幅,社会各方提出了一些质疑。国家统计局认真对待这些质疑,在向社会公布了当前房地产价格调查方法后,3月初,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赴深圳调研房地产价格统计问题。今天,又在北京召开了改进和完善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座谈会。马建堂表示,国家统计局将认真梳理当前房地产价格调查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尽快推出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
对于目前的房地产价格统计,与会的北京、天津、山东、河南、河北的统计工作者认为,最大的问题是发布的“平均数”掩盖了市场的起伏波动,与消费者对即期价格的感受产生了较大反差。从1997年开始实施的房地产价格调查方案虽然基本可行,但数据的收集方法和汇总方式应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以增强数据的可信性。
马建堂说,与工业品和农产品价格统计不同,房地产价格统计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商品房价格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地段、不同的楼层以及朝向,价格都是不一样的。由于房地产产品的极大差异性和销售的非连续性,决定了房地产价格统计有特殊的困难,这是统计部门面临的一大挑战。今后要从四个方面来研究如何改进,一是原始数据如何取得,并保证它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可比性;二是权数的确定如何更加符合实际;三是数据的计算;四是数据的发布与解读。他表示,房地产业是非常重要的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统计部门有职责把房地产统计搞得更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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