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烟花爆竹可免费寄存
来源:
沈阳日报
2010年03月06日12:00
本报讯(高级记者伏桂明、见习记者贺昊岚)正月十五已过,沈阳市三环以内已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家中没放完的烟花爆竹该如何处理?3月5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了解到,该问题已有了解决办法。
市公安局联合沈阳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并与沈阳鞭炮烟花有限公司协商,联合推出服务措施:市民可将剩余的烟花爆竹免费寄存在沈阳鞭炮烟花有限公司专用库房内,也可以将烟花爆竹折价由该公司予以收购。
办理寄存或折价收购时间:2010年3月8日至14日电话:88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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